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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倆鬧了很長時間了。現在想一想,我們之所以走到一起,是她利用一些手段欺騙我的感情,並強迫和我登記結婚的,她說的話90%是假話,到現在我纔發現,她利用感情手段把我和我旁邊的人蒙蔽了。
我們倆一開始認識時我根本就沒有那個意思,她條件很一般,我當時只有22歲,根本就沒有想跟他談戀愛什麼的。認識我後,因為我當時有錢、有地位,她利用一些手段追求我,我沒有接觸過這個社會,但她本身是在商場工作,對社會很了解,而且她是個單親家庭,她母親很早就離婚,剛開始的時候她對我非常好,不是一般的好,是特殊的好。我就感覺,這個女孩雖然條件一般,但是能對我好就不願意傷害她,默認了。經過長時間接觸,也就發展出感情,曾經好幾次我也提出過分手,但她說什麼也不跟我分手,而且利用自殺的手段來嚇我。當時她藏起來兩天,我沒有找到她,從我來講,我不願意女孩因為我犧牲生命,我感到很難受,兩天後她出現了,她說她自殺了說吃了160片安眠藥,但是又活過來了,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於是我就感覺不管怎麼樣只要她好就行,別讓我一生感覺我欠她,後來她通過這樣的手段要跟我登記結婚,登記我都沒有跟家裡說,自己就登記了,家裡很反對,覺得她很一般,登記後纔發現她變了,登記前對我可以說是百依百順,但後來就不是這樣了,沒過一兩月,就露出了本性,不斷跟我吵架,一吵架就必須要聽她的,只要不聽,晚上她不讓我睡覺,把我手機、錢、汽車鑰匙都偷走了,不讓我訓練。在家跟她打架,她把門反鎖上,拿著刀、斧頭、電棒子跟我打。說實話她真的打不過我,但是我覺得對待女人,我應該讓她。但她得寸進尺,真的,我讓她,她就必須讓我承認錯誤,打我還要我承認錯誤,我還是讓他,但後來真是忍無可忍。
以前我真是很單純,我踢球這麼多年,踢球掙的錢都被她母女騙走了,現在我想我太傻了,太相信她了。而且我覺得既然和她在一起,從來沒有想到要分開,沒有提防之心,我一共纔給我父母在青島買了一棟房子,她說要開公司,說需要錢我就把錢給了她,當時因為關系好嘛,也就沒有什麼憑證,把錢都取走了。
後來我們一直鬧,就是因為有兩次在我訓練的時候,拿著鑰匙到我的房間偷偷地把抽屜打開,把我的錢都偷走了。她說你不能拿錢,掙錢都給我,你在隊內也花不了什麼錢,一個月給1000元夠了。
後來她不但控制我的經濟,還要控制我的精神,什麼事都要聽她的,只要是不聽她的就要鬧,不分場合地鬧,後來感覺她都有點精神變態了。大家在一起吃飯,很多人都認識我,我這個人性格內向,不喜歡張揚,她因為小事跟我吵、就喊:你不就是山東魯能隊的王超嗎等等。我忍無可忍,就出去,但也不行,她就拽我鬧。
你應該知道我們隊,1999年是雙冠王,我踢了整整一年,我很年輕,事業蒸蒸日上,2000年就跟他鬧別扭,她就開始影響我,所以我覺得我這些年真是讓這個婚姻耽誤了,基本就廢了。有好幾次,比賽前晚上她就不讓我睡覺,第二天狀態不好。拿刀逼我,用電棒打我,我的事業都毀了。了解這事的人真是很同情我,也很可憐我,我現在想想我什麼都沒了,事業浪費了,錢都被她騙走了。
對於打仗的事,也是因為不讓我訓練。頭天晚上,她不讓我睡覺,病了纔讓睡。那天早上她把我的鑰匙錢包都藏了,我求她也不行,完了還打我,扇我,而且還說我態度不好,不聽她的,這不就打起來了,王博先拿著刀,後來我把菜刀搶了過來,她母親也上來搶刀,我當時嚇壞了,我說,你把手松開,她不松,只能是我松了,當時她的手劃破了。她母親肯定要向著她,王博就把保安叫來,她母親當時也幫著打我,而且保安當時拉我,好多人在一起,我就反抗。這事本來與她母親沒有關系,但是她拉偏架嘛,後來在爭斗中不小心可能碰他母親一下,她母親就傷了。說實在的,她母親快60歲的人了,長得很瘦,哪怕我那麼一碰,她就能摔傷。而我當時還不知道,她就去報警,然後我也給俱樂部報告了。領隊讓我先離開,當時從家裡出來,我身上就幾百塊錢,就這錢還是從她錢包裡搶出來的。
後來我就到醫院去看王博她媽,我爸、我哥都去了,但她們很不禮貌,把帶的東西都扔出去了。她們母女倆吧,現在來看就是很壞,也是預謀很久了。我現在就是一種徹底被欺騙的感覺。
我和王博在結婚後也打過架,但我確實是被迫的,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真得,沒辦法,我躲都躲不開。打架的時候她就不像個女人,和男人一樣,她打我照死裡打,拿東西往臉上使勁地打,在這個事情上,我真是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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