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9月18日上午,上海靜安區法院,對『范志毅賭球案』正式開庭審理。但雙方在庭審調查中的意見分歧很大,法庭的調解努力終歸於失敗,不久可能直接宣判此案。
9月18日,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是三點:一、如何看待這個爭議,是看一篇文章還是一組報道?二、也是雙方分歧最大的一點,那就是這篇文章把范志毅的名字點了出來,這是否對范志毅的名譽權造成了傷害?三、如何看待這組報道?
此次庭審,上海市公證處為東方體育日報社做了兩個公證,東方體育日報代理律師富敏榮認為,這將是他們最後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一、原來各個媒體上提到『某國腳涉嫌賭球』,為此,東方體育日報找了15個球迷詢問,他們都認為那個球員就是范志毅;二、他們同時也認為東方體育日報的文章的確是屬於一組文章,而不是單獨各不相關的文章。這應該說是對《東方體育日報》比較有利的方面。
據了解,9月18日在法庭上已經完成了調查和庭審過程,法院的意見是希望能調解解決,但鑒於雙方的觀點相左,所以調解實際已經失敗,只能等下次開庭時,直接宣判。
此案的起因是,世界杯中國隊與哥斯達黎加隊的比賽結束之後,某專業體育報刊登了一篇『某國腳涉嫌賭球』的文章。據稱此文刊出後,很多讀者認為文中所指國腳是上海球員范志毅,並紛紛打電話到《東方體育日報》編輯部,該報遂於6月16日到20日之間先後刊登了『中哥之戰范志毅涉嫌賭球』等4篇系列報道。范志毅認為《東方體育日報》6月16日的報道侵犯了他的名譽權,便委托律師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中國足球的歷史上,曾有多次媒體被告案,但判決結果都是以媒體敗訴而告終,這也使這個案件更加引人注目。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