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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記者從宣武法院獲悉,宣武區公證處日前將體彩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體彩中心給付公證費近80萬元並承擔全部訴訟費。
宣武區公證處起訴的理由是,2000年4月5日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向該公證處提出書面申請,對采用計算機銷售北京市電腦體育彩票的開獎進行現場監督公證。截止到2002年7月30日,該公證處共為被告做了387場公證。按照有關規定,開獎公證每件收費應為2500元人民幣,按此計算,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公證費總計為96.75萬元,但被告只付了17.2萬元,尚欠79.55萬元至今未付。
北京體彩中心主任任軍昨天給記者出具的律師函中寫道,在合作之初雙方已達成共識,認為『體育彩票是新生事物,更是公益事業』,因此口頭約定:『體育彩票開獎的公證費以勞務費的形式,從體彩管理中心支出,公證費按月為結算單位。』任軍說,宣武公證處現在提出每件公證收費要2500元,可在合作初期並沒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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