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籃管中心采納各籃球俱樂部合理意見,對原討論稿中的相關規定作出修改。
籃管中心7月下發的征求意見稿規定,除昇班馬與沒有外援的球隊外,其餘11支隊不能引進臨時轉會球員;在第4節比賽中,只能使用單外援。這兩條規定遭到絕大多數籃球俱樂部的反對,所以籃管中心作出了調整。調整後的意見稿為,最後一節各隊可以使用雙外援;聯賽前11名的隊可引入1名臨時轉會球員,新軍香港隊可引進2名臨時轉會球員,沒引進外援的隊可引進3名臨時轉會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