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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記者了解,7月29日歷時一年之久的『曲樂恆車禍事件』在沈陽市東陵區交警支隊主持下召開了首次座談會,遼寧足球俱樂部的某負責人、張玉寧的律師、曲樂恆參加了座談會,張玉寧和曲樂恆雙方就民事賠償一事沒有達成一致。
據參加此次會議的有關人士透露,沈陽市東陵區交警支隊召開此次座談會只是希望張玉寧和曲樂恆就民事賠償雙方能達成一致。座談會上,張玉寧和曲樂恆對於賠償有不同的意見。張玉寧的律師張維林認為,張玉寧對於賠償一事持積極的態度,在近兩年的時間裡,張玉寧在行動上做出積極的態度,如果是在國家公安機關調解下,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張玉寧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並拿出賠償金。
張家在賠償上這麼積極,為何這麼長時間沒有在賠償上達成一致,張維林解釋說:『曲樂恆的治療已終結,借助力器能行走500米左右。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應當進行其它工作,如評殘工作。』
對於曲樂恆的治療是否終結,曲樂恆說『我現在都這樣了,你還不給我治病有點說不過去了。』曲樂恆的律師認為,曲樂恆現在現實的問題是需要錢治病。
據記者了解,現在『曲樂恆車禍事件』的焦點是曲樂恆是不是已經結束了治療,如果結束了治療,下一步對曲樂恆進行評殘工作。依據目前情況,曲樂恆的傷殘等級應當在二級或三級,張玉寧的賠付額應當在四十至五十萬元。
遼寧俱樂部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此次座談會,談到對此次座談會的看法,這位負責人說:『當初沈陽市東陵區交警支隊找到我們說,29日將召開曲樂恆車禍事件的座談會,遼寧足球俱樂部應當關心此事,希望遼寧足球俱樂部的負責人能參加此次會議。』
談到對此次座談會的看法,這位負責人說:『我們遼足俱樂部支持有關部門的工作,遼足俱樂部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應當承擔什麼責任就承擔什麼責任。』
據記者了解,遼足俱樂部從去年底已不再借錢給曲樂恆,如果不能認定曲樂恆是否應當結束治療,民事賠償還將無期限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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