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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非法賭球活動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作為體育主管部門應當有責任及時制止。然而在郴州6·25賭球案中,當地體育局卻置國家有關法律於不顧,帶頭『坐莊賭球』。
作為政府的直屬機構,郴州市體育局為什麼公然違法呢?新華社記者日前趕赴郴州進行調查。
體育局長的『探索』
郴州市原體育局局長鄧國賢是這場賭球風波的始作俑者。這位48歲的中年人,雖然正接受組織上的處理,內心還是有點想不通:他的初衷是全身心為體育事業籌措資金,怎麼最後會演變為『典型的、特大的賭博行為』?
2001年9月上任的鄧國賢,原是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調任體育局後,他積極申辦湖南省第十屆省運會,同時籌辦全國五城會的排球比賽,希望通過這些舉措,來帶動郴州體育設施的建設,從而迎來郴州體育事業的騰飛。可經費不足卻讓他飽嘗『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盡管郴州市的財政收入在湖南僅次於省會長沙,但市體育局機關一年的財政撥款不足50萬元,並且還累計欠各種款項420多萬元。整個體育局除了每年收取20多萬元的門面租金外,別無其它收入,而這筆租金收入還不夠還銀行的利息。
為了彌補經費的不足,在鄧國賢的積極倡導下,經市體育局黨組集體研究,市體育局決定從外地引進一個叫『體育競猜』的經營項目。記者了解到,引進這個項目最初並非是鄧國賢的創意,在其上任之前,市體育局於2000年6月9日,專門就此項目向市政府進行了請示。
記者在這份標號為28號的公文處理單的復印件上看到,處理意見一欄中,郴州市一位領導在2000年7月13日的批示意見是:可先行試點,請相關領導召集有關部門開會研究。
由於當時找不到合適的投資方,這個項目拖至鄧國賢上任纔正式開始實施。據了解,為穩妥起見,2001年1月18日,市體育局又專門組織人赴外地考察,考察組回來後,又專門向體育局黨組遞交了一份書面考察報告。據鄧國賢說,今年3月,他又專門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做了匯報,相關領導對這一探索行為均表示了支持。就這樣,性格外向、思想活躍的鄧國賢開始了自己的『探索之旅』。
『探索』為何走偏方向
郴州市體育局的『探索』為何滑落入賭搏陷阱?郴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認為,『探索』本身沒錯,錯誤的是探索者在探索的過程中,沒有分清法律原則和具體方法的區別。
受郴州市委、市政府委托,曾錦春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對於市體育局的這種『探索』行為,郴州市委、市政府也要承擔一部分『失察』的責任。但他同時說,市體育局的請示匯報材料並沒有附相關的具體做法,只是請示了一種想法。
其實,鄧國賢的探索初衷是沒有錯的,市政府支持探索的批示也沒有錯,錯誤的是執行者在探索中的具體環節,沒有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監管者在探索者違規時,也未能及時行使自己的職責,最終導致『探索』缺乏約束,探索者也由此走向賭博的深淵。
公安機關的調查顯示,郴州市體育競猜俱樂部在成立之初,就已違背了國家的有關規定。2002年4月,郴州市體育競猜俱樂部以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義在民政部門獲得批准。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競猜類等特殊行業的活動,必須首先經公安局批准,然後再由民政部門進行審批。有關人士認為,郴州民政部門對體育競猜俱樂部的審批,其實是一種越權。據悉,當俱樂部在受到查處後,郴州市民政局立即撤消了自己的審批。
記者手中的《郴州市體育競猜俱樂部章程》復印件顯示:章程中明確指出,俱樂部的性質是『自願舉辦、獨立核算、虧損自負、從事非贏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其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目的是為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健康有益的場所和籌措資金』。
但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其實在鄧國賢四處尋找合作者的那一刻起,實際上就為將來走向賭博埋下了伏筆。雖然體育局的初衷是為體育籌措經費,但投資者是要尋求回報的,由於合作目的的不一致,最後出現偏差也似乎是一種必然。
一份埋下『地雷』的協議書
2001年年底,鄧國賢主動找到郴州市宜章縣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家羅萬軍,力邀其投資體育競猜項目,經多次接觸,雙方最終達成合作意向。雙方商定,首先由市體育局成立郴州市體育競猜俱樂部,然後市體育局以俱樂部的名義與羅萬軍擁有的宜章縣天鷹礦產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簽定合作協議。
為了明確合作雙方的關系,郴州市體育競猜俱樂部和羅萬軍擁有的宜章縣天鷹礦產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於2002年4月7日正式簽定協議。記者在這份合作協議書的復印件上看到了一些意味深長的條款,正是這些條款的出現,使得市體育局就此走上了一條『設莊聚賭』的道路。
協議書規定,郴州市競猜俱樂部負責組織、管理體育競猜有獎活動的各項事宜;負責辦理開展體育競猜有獎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出面協調有關部門的關系;負責體育競猜活動的票務保管、財務、統計工作;負責體育競猜活動的保證金和運作中的流動資金的管理,保證賠付資金按時到位。
而作為乙方的宜章縣天鷹礦產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則必須在協議簽定後3天內將100萬元的保證金打入俱樂部指定的帳戶;負責開展體育競猜有獎活動所需場地裝修和設施器材的購置和費用的支出;負責體育競猜有獎活動的具體技術操作工作;負責體育競猜有獎活動的具體賠付、變盤和轉移莊家的工作;負責承擔體育競猜有獎活動具體操作失誤所有的經濟風險和虧損;負責與有關單位的具體協議工作及辦證的經費;公司為開辦俱樂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體育俱樂部無關。在收益和分成上,體育局和天鷹公司則按純利潤的4:6分成。
一位知情者說,從這份協議規定的條款就能看出,以贏利為目的的俱樂部在遇到經營風險時,會通過『變盤』和『轉移莊家』的形式與廣東地下賭場勾結,轉移經營風險,這份協議就決定了俱樂部的『競猜』,實際上就是嚴重觸犯法律的『賭博』。
鄧國賢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他在簽定合作協議時也意識到這可能有問題,只不過看到主管領導也同意了這種探索,自己也就沒考慮那麼多了。
他說,他上任後一心想擺脫體育局經濟拮據的局面,以致急於求成,混淆了競猜和賭博的界限,最終釀成大錯。
戛然而止的瘋狂
為了規避經營上的風險,羅萬軍又邀請了李向軍、蔡麟、陳新民入股。其中李向軍擔任俱樂部的總經理,董事長由市體育局委派的工作人員黃能擔任。經營場地則由市體育局以每月3萬元的價格,向郴州市玖合玖有限責任公司租用。
5月13日,俱樂部正式在郴州市飛虹路玖合玖超市二樓大廳營業。起初,俱樂部以2元一注對『意甲』、『英超』、和『NBA』籃球賽等賽事進行競猜。俱樂部成立的前一個多月,一直慘淡經營,收支相抵後,還略有虧損。
韓日世界杯足球賽開賽後,由於冷門頻出,俱樂部的經營狀況開始好轉,俱樂部同時也將2元的投注金額提高到1次投注最少100元,最高5000元。為了轉移風險,俱樂部又將部分賭資通過『變盤』和『轉盤』的方式轉移到廣東的地下賭場。
世界杯賽進入後期,俱樂部每天所收的投注資金超過百萬元。一位李姓的投注者回憶說:『當時上千平方米的場地內人頭攢動,十分擁擠,有時投注都要找熟人。』
經公安機關查明,截至6月24日,俱樂部總投注額高達4200多萬元,俱樂部從中獲取非法所得830多萬元(其中包括廣東地下賭場的431·5萬元),除去成本,市體育局獲利80萬元,羅萬軍獲利120萬元,其中包括李萬軍的24萬元、蔡麟的12萬元。
公安機關否認了外界流傳甚廣的『為了銷毀證據,莊家每天都銷毀帳目』的說法。據郴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劉開足介紹,公安機關已將帳目全部清理出來,電腦內的資料不見了,是因為電腦內存太小,資料已被經營者移至移動硬盤中。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公安局對俱樂部的查處並非沒有先兆。早在世界杯賽進入8強時,市委分管文教體衛的有關領導就打電話詢問過此事,要求鄧國賢對賭博行為予以制止。
鄧國賢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當時雖然已明確意識到這個問題,但對局面已無法控制。由於在預賽中『黑馬』頻出,投注者一直輸多贏少,世界杯賽進入最後階段,他們都希望能把賭本贏回來,『如果當時制止的話,很可能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鄧國賢承認,當時確實是心存僥幸,打算在世界杯賽結束後馬上收手。『沒想到公安局在最後一場比賽時將俱樂部查封了』。(完)
述評:誰來承擔責任
新華網長沙7月18日電(記者劉濤劉非小陳澎高津英)任何人都應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然而,許多了解郴州賭球事件真相的人,卻覺得如果參與者受到嚴懲,總感到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惋惜。那麼,郴州賭球事件的責任,又該由誰來承擔呢?
在這場上演兩個多月的鬧劇中,市體育局扮演著一個具備創新精神的『探索』先鋒,遭遇查處後也贏得不少人的同情,因為迄今為止,沒發現市體育局有一人中飽私囊,局長鄧國賢在工作中也算得上是『嘔心瀝血』。在外界看來,市體育局的錯誤,只是把體育競猜看成體育彩票。但我們必須要看到,即使體育局不與私營老板合作,不與地下賭場相勾結,依照體育彩票的運作方式運行,也是違法的。
在中國,只有中央政府對於體育彩票擁有決策權,地方政府的體育部門最多只能是執行者。沒有報經上級批准,郴州市體育局這些決策者們,必須要對自己無視黨紀國法的行為負責。
以宜章縣天鷹礦產建材有限公司羅萬軍為首的私營企業主,也許因為市體育局的信用,因為鄧國賢的盛情相邀,因為巨額利潤的誘惑,最終決定大膽參與。在他們眼裡,體育局代表著『政府』,有著這塊金字招牌,即使錯了,也有擋箭的。在巨額利潤面前,他們可能忘記了,和任何人、任何部門合作,法律法規都是『生命線』。
最終被公安機關定性為『賭徒』的投注者,一直覺得自己很冤枉。市體育局主辦的活動,電視臺、報紙上高密度的廣告轟炸,確實讓人無法抗拒。但是,參與投注的人們,在所謂的競猜過程中,難道就沒人發現,這裡的規矩,與地下賭場是驚人的一致?
公安機關最終將『競猜』定性為典型的、巨大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行為,這個定性十分明確。對於郴州市委、市政府的查處行為,社會上還有些不理解的聲音。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這些人不懂得依法治國,依法行事的道理,沒有領悟法不容情的真諦。如果不是賭博,俱樂部為何與廣東的地下賭場聯系;如果不是賭博,為什麼在競猜規則上完全仿效澳門賭場呢?
有人說,競猜項目是經過郴州市委、市政府同意的。郴州市委副書記曾錦春解釋說,這是一個天大的誤會。所謂市裡有關領導的批示,指的是市體育局兩年前的一個呈批件。雖然領導當時明確表示允許探索,但實際操作的內容與呈批件上請示的內容也是大相徑庭。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有關方面沒有任何責任。他們至少應承擔失察的過錯:一方面是用人『失察』,另一方面是監管『失察』。體育俱樂部披著『競猜』外衣,連續兩個月瘋狂地從事賭博活動,還大張旗鼓地在媒體上打廣告。從這一點來看,當地有關方面的反應確實是遲了點。
也許,由體育局派去擔任俱樂部法人的黃能,是這一事件中最值得同情的一個人。這位糊涂的『老實人』,在法理和服從上級的選擇中,選擇了後者。作為一個勤懇工作了幾十年的人,在臨近退休時遭遇這種『飛來橫禍』,無疑令人痛惜。但是,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他同樣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相信,有關部門在進行處理時,會考慮實際情況,把握一個合理的尺度。但需要提醒的是,在法律面前,責任是無法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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