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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由球員?來去自由的球員,雖然這種自由是相對的。比盧普斯的『自由』空間最大,所以他不打招呼,溜出森林狼隊大門,飛到了東部底特律活塞隊門口。
從美國東部時間7月17日零點開始,各隊纔可以簽自己心儀的自由球員,因此名義上現在比盧普斯仍是森林狼隊的人。但是活塞隊已經公開宣布他們會在第一時間將其納入麾下,總經理杜馬斯當了一把『強盜』,仍理直氣壯地說:『我們認為比盧普斯對我們很合適,無疑他是個優秀的球員,但「合適」是最有吸引力的,超過其他任何理由。不同的球隊有不同的需求,他適合我們。』
一般來說,自由球員的『自由』分為三個等級:頭等『自由』,可以在合同期內的某一階段提出與東家分手,球隊握有的合同轉眼間變為一張廢紙,比盧普斯即有這種自由;二等『自由』,必須等合同全部結束後,纔可以憑自己的意志挑選球隊,但這也是『雙向選擇』,你可以挑球隊,球隊也得挑你,這被稱為『無限制自由球員』,但如果淪落到沒有球隊敢要的地步,這種『自由』不要也罷;三等『自由』,即使你合同已經結束,找到了新的球隊,老東家也可以出同樣的價錢迫使你留下來,今年的王治郅即屬此類,稱為『有限制自由球員』。
在『自由』面前,絕大部分球員都會選擇講價,忠誠在此時不值一提。因此每支球隊都需要一個精明的總經理,來替主教練准備一套滿意的陣容,他要挖最合適的球員,也要防止手下被人挖走。杜馬斯說:『一旦訓練營開始,我就會靜悄悄退到一邊,讓裡克(教練卡萊爾)去乾,但夏天一到,就該輪到我了。我的工作就是給他准備更好的球員,讓他贏球,我每年都這麼乾。』
森林狼隊的經理們一樣很精明,但總是犯錯誤,比如當年給加內特上億的工資,比如私下給喬·史密斯許諾被NBA重罰,又比如這次讓活塞挖走了比盧普斯,還一臉的莫名其妙。森林狼隊的當家組織後衛原本是32歲的老將布蘭頓,但由於他的腳腕和膝蓋都有很重的傷,上賽季他的活基本上由比盧普斯乾了。這就是機會,比盧普斯沒有放過,他在82場比賽裡面當了54場主力,每場得12.5分並助攻5.5次,結果讓活塞隊看中,給了他6年3500萬美元的合同。活塞隊的許諾是可以代替阿特金斯打首發組織後衛,而森林狼隊一直在布蘭頓和他之間模棱兩可。憑活塞隊上賽季的表現,拿到中區冠軍,如果有比盧普斯的加盟,實力還將提昇。因此可以說比盧普斯打響了今年自由人戰爭的第一槍,很可能是最響亮的一槍。
最響亮的原因是今年的自由球員市場很難做,像活塞這樣憑一張合同即可改變實力的球隊並不多。第一個因素,沒有大牌自由人,第二個因素,各隊都受工資封頂和奢侈稅限制。因此,難得的幾個有點名聲的自由球員,都有可能留在母隊,而不會另投高明。
像奧洛沃坎迪這樣不成材的中鋒,留在快艇隊的可能性也被認為是95%,剩下那5%實在沒什麼想像空間。至於克拉克、德文·喬治、羅傑斯之流,即使找了新東家,也不會對兩支球隊產生根本的影響。現在最有可能引發實力甚至風格變化的,是開拓者隊的威爾斯,以他在波特蘭『老二』的身份,足以對開拓者的表現產生影響。開拓者有機會留住威爾斯,可惜威爾斯不願意留在波特蘭,因此他有可能拿一份最高額合同,然後一走了之,和戴爾·戴維斯一起被交換到費城76人隊或者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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