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際足聯副主席鄭夢准上周到北京大學參加他的新書《2002韓日世界杯———鄭夢准寄語》的出版座談會,這本書由北大出版社出版。鄭夢准在書中講述了他自己的政治生涯的同時披露了韓日共同舉辦世界杯的諸多內幕。下文即是該書節選。
決定共同舉辦的前夜
先從結果說起,2002年世界杯決定由韓國和日本共同舉辦。
共同舉辦的意見最早是1994年末,韓國韓昇州外務部長官在和日本的河野洋平外相會談時提出的。當時韓國駐日本大使孔魯明在座,他記得這是在東京的一次晚宴上。
河野外相說:『兩國的世界杯申辦競爭再這樣鬧下去,勢必影響兩國間的友好關系。既然這樣,共同舉辦怎麼樣?』李洪九總理在韓國國會提出,目前過分的競爭會造成韓日之間的負面影響,所以可以考慮韓日共同主辦。歐洲有關人員對韓國和日本的申辦競爭不無嘲笑地說:『韓國和日本的申辦競爭好像把100米賽跑整整跑兩年一樣。』
在歐洲人的眼裡,韓國和日本沒什麼兩樣。那麼,這麼相近的兩國之間有什麼必要競爭得你死我活呢?很難理解。
當時日本駐韓國大使山下新太郎訪問貿易協會的具平會世界杯申辦委員長,表明日本方面單獨主辦世界杯的態度不變,決無共同舉辦之意。到那時為止,韓國的立場是不管是單獨舉辦,還是共同舉辦都可以。只因為競爭對手是日本,事情更復雜一點。
我雖然沒有過分地主張單獨舉辦,但心裡想『在亞洲第一次舉辦世界杯的國家應該是韓國』。我沒有堅持獨自舉辦,但由於當時的國際足聯的規定是不允許共同舉辦,所以只好向單獨舉辦的方向努力。也就是以單獨舉辦為目標,最後決定共同舉辦也行。著重點不在展開單獨舉辦還是共同舉辦的爭論,而在於多爭取支持我們的勢力。
1996年5月24日在羅馬舉行的歐洲足聯(UEFA)理事會上決定,『同意韓日兩國共同舉辦2002年世界杯,將於5月31日的國際足聯執行委員會會議上作為正式提案來討論』。消息一經發表,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當即指出:『歐洲足聯有這樣的權利嗎?應該單獨舉辦世界杯。』表明了反對共同舉辦的立場。日本似乎固守單獨舉辦到最後一刻的時間。在1995年5月於瑞典蘇黎世國際足聯之家召開的國際足聯執行委員會的會議上,『提早決定主辦國』的提議第一次浮出了水面。其內容是原定1996年決定2002年世界杯主辦國,今改為提前一年決定。理由是『韓日之間的申辦競爭過於激烈。』
出國前,我已經知道這次會議議程裡有提前決定主辦國的議題,因此會前我搶先到秘書長布拉特(現主席)的辦公室,確認這次會議是否確有這個議題。他反問我,韓國方面對提早決定有什麼意見?我說:『最好是一切按原定計劃辦。』『知道了,好像日本方面也反對。』布拉特秘書長表示要去掉這個議題。
執行委員會會議在第二天上午9點正式開始。到了下午1點,阿維蘭熱突然提出提早決定主辦國的議案。『請問主席先生,著急決定主辦國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嗎?』北中美加勒比海足聯主席提出了質疑。
阿維蘭熱主席有點掩蓋不住驚惶失措的心情。以往主席的話具有絕對權威,不管他說什麼話,別說是反對,連提出疑義也不可能。因為反對或質疑都被看作是對主席的挑戰,所以不管有什麼疑義,不能明確表示自己的意見。聽到質疑以後,阿維蘭熱主席有點措手不及,回答:『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
我主張『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有前有後。韓日之間的申辦競爭雖然有不好的一面,但也有好的一面。通過正當的競爭選出最能辦好世界杯的國家,纔能說服球迷,推動足球運動的發展』,並批評道:『提早決定主辦國好像與足球賽裡上半場一方明顯優勢就取消下半場一樣。』
通過這件事我以為提早決定論已經過去,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7月末在加勒比海的開曼群島,由北中美加勒比海足球聯盟主辦,舉行了薛兒杯足球賽。為了和該地區足球界人士增進感情,也為了向他們介紹韓國,我訪問了那裡。在下榻的飯店,我突然接到國際足聯發來的傳真,傳真的內容是5月末在瑞士舉行的那次執行委員會會議記錄,寫有與會者贊同提早決定主辦國的提議,並要求:若對記錄有異議,須在3日內通告。
我立即向國際足聯總部發了信函。我在信中說『我記得對提早決定主辦國沒有形成決議。你們在執行委員會會議結束兩個月後纔給我發來會議記錄,並要求我3日內通告,這公平嗎?』不久,蘇黎世給我發來了回信,將原來的『贊同』改為『大體上贊同』。我又發了抗議信,指出:『當時在執行委員會會議上,包括我在內只有幾個人發了言,怎麼能說大體上贊同呢?』
隨後,我去了厄瓜多爾,那裡准備舉行17歲以下世界青少年足球錦標賽(U17)。一天下午5點,阿維蘭熱主席要在自己的房間見我。我覺得這是直接闡明我反對提早決定主辦國的好機會,所以我准備見他,並讓同我一起去的李福衡委員做翻譯。
李委員曾任韓國駐阿根廷和墨西哥等中南美國家的大使,講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語。他性格開朗,在聲樂方面造詣根深,為申辦活動做了大量工作。我和李委員一起走進阿維蘭熱主席的房間,魯菲南副秘書長已在那裡等候我們。阿維蘭熱主席一上來就大聲訓斥我,說你為什麼對原定1995年在尼日利亞舉行的青少年錦標賽因當地發生傳染病而易地舉行的提議不支持?『對主席決定的事情你應理所當然地支持吧。』阿維蘭熱擔任24年的國際足聯主席,我理解國際體育界的氛圍,也理解他的想法。但我對他說:『我是通過選舉上來的國際足聯副主席,我有說出自己意見的權利。』
阿維蘭熱主席大聲呵斥了一個小時後,似乎尋找到了平常的感覺,話也變少了。他問我:『你不願意提早決定,是嗎?』我說最好是一切按原定計劃辦。他說:『知道了,那麼取消提早決定主辦國的提議吧,但以後你要尊重我的意見。』就這樣,提早決定2002年世界杯舉辦國的提議終於取消了。
同年秋季,在瑞士蘇黎世舉行的委員緊急會議上,阿維蘭熱主席履行承諾,正式放棄了提早決定世界杯舉辦國的主張。
主張共同舉辦的改革派代表是歐洲足聯的約翰松,他得到歐洲的8位執行委員和3位非洲執行委員的支持。也就是說歐洲和非洲的執行委員共有11名,佔21位執行委員的一半以上。即使我主張韓國單獨舉辦到底,所得票數也不及共同舉辦派的票數。
也許我會跟約翰松說:『希望你們歐洲的8票支持我們韓國單獨舉辦。』但以約翰松為代表的改革派認為,韓日兩國中無論哪一個國家全勝都不是完美的結局,於是支持韓日共同舉辦。他們是不會最後變卦的。
起初,阿維蘭熱主席對所發生的動向沒有在意,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阿維蘭熱主席認為,他曾給予非洲相當大的恩惠,約翰松再鬧騰也不過是8票而已。但知道非洲的執行委員們確實背叛了自己時,他纔醒悟到,如果繼續堅持由日本單獨舉辦,萬一失敗了,那就要承受巨大的衝擊,將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他改變了原來的主張,主動接受了反對派『韓日共同舉辦的提案』。這是5月30日、也就是6月1日投票決定2002年世界杯舉辦國前兩天的事情。好像要證明歷史常有驚人的反復似的,4年後的2000年夏天,在決定2006年世界杯主辦國時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景。光陰似箭。韓日大會以後的下一屆即2006年世界杯舉辦地選為德國。
圍繞2006年世界杯舉辦權,流傳著很多小道消息。想要首次在非洲舉辦世界杯的南非以11比12的一票之差敗給德國。由於來自澳大利亞的查爾斯·湯普西執行委員棄權而導致了一票之差的結局。如果他不棄權,投南非一票,成為12:12,則最後的決定權留給主席布拉特。布拉特主席早就說過『2006年世界杯的主辦權非南非莫屬』,德國必敗無疑。
1999年7月,在美國洛杉磯舉行的國際足聯大會為德國拿到舉辦權埋下了伏筆。會上亞洲足聯要求6個隊參加2002年世界杯(除了主辦國韓國和日本,實際上是4個),但布拉特主席只同意給4個,並拒絕同大洋洲比賽的獲勝者出線的要求,把這個名額轉給歐洲。亞洲代表團對布拉特主席的決定表示抗議,全體代表退出會場,並決定抵制2002年世界杯。在亞洲首次舉辦的世界杯上,亞洲國家起來抵制,這的確是一件難堪的事情。
我開始走訪亞洲各國,想方設法避免最壞的事情發生。經過歐洲足聯約翰松主席的斡旋,把0.5個名額讓給了亞洲。加上這0.5個名額,亞洲國家能夠進入世界杯決賽的名額增為4.5個。這裡包括韓國和日本,除去這兩個國家,就只有2.5個名額。也就是說亞洲區預賽,前一二名進入決賽,第三名還要與歐洲的第14名比賽,勝者出線。
我認為,因亞洲足球水平不高而減少參賽名額是錯誤的,也與國際足聯向足球水平不高的國家積極投資以發展其足球運動的政策相違背。亞洲無論是從面積還是國家數量及人口總數都佔世界的絕對多數,所以給亞洲增加一個名額是為發展整個世界足球運動做貢獻。
無視上述這些事實,不顧亞洲的執行委員少的情況,以多數表決絕不是民主,而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橫。到決定2006年世界杯主辦國時,來自亞洲的4個委員一致團結起來,逆布拉特主席的意圖而行,把4票都報給了德國。這樣和歐洲足聯的8票合起來一共12票。據說,大洋洲足聯的湯普西站在歐洲足聯和非洲足聯中間左右為難,加上大洋洲足聯內部復雜的原因,苦惱之餘決定棄權。這對布拉特的意圖是致命一擊。
像國際社會的外交一樣,在國際足聯組織內部,也存在著用一般手段解決不了的『政治』,排除這些問題便無法談論國際足聯組織。前美國國務卿基辛格曾說:『談到國際足聯的政治力學,讓人想起中東的復雜形勢。』再回到決定韓日世界杯舉辦國的前夜。阿維蘭熱主席派秘書長布拉特作為特使訪問日本,並詢問『如果2002年世界杯共同舉辦,日本方面能不能接受?』他要求日本明確表示『接受共同主辦,操辦其中的一部分』或者『放棄世界杯的申辦』,兩者必居其一。
開始用電話詢問,日方要求發來書面文件,於是按要求發去文件。在15天之前,韓國方面已將『我們正在研究共同主辦的可能性』的文件提交給了國際足聯。
日本當然不可無視國際足聯的文件。事後纔知道日本足協負責人直到最後一刻還頑固地堅持『單獨舉辦』的主張。最終改變日本主張的是前日本首相、日本申辦委主席宮澤喜一。他於5月30日到達瑞士蘇黎世。宮澤喜一利用自己申辦委主席的身份,多方進行活動。他是日本政治家中被譽為英語最好的國際通。
1996年4月,我參加國會議員選舉,來不及看開票結果,便飛往美國聖何塞,參加在那裡舉行的北中美足聯大會,與宮澤喜一共進午餐。當時雖然申辦競爭異常激烈,他卻敞開胸懷,談吐坦蕩,給我以堂堂正正的大人物的印象。
說由於宮澤喜一的決斷,日本朝著共同舉辦的目標邁進決不過分。日本終於接受了阿維蘭熱主席關於共同舉辦世界杯的要求。
雖然世界杯賽第一次采用共同舉辦的形式,但每兩年舉行一次的非洲杯2000年足球賽由尼日利亞和加納共同舉辦;2000年歐洲足球錦標賽也是由荷蘭和比利時兩國共同舉辦的。
我相信,共同舉辦在業務上麻煩事比較多,但比起單獨舉辦,收獲是多方面的。
決定共同舉辦世界杯後,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在這兩個國家分配大會的主要活動。1996年5月末發表了韓日共同舉辦世界杯的決定,同年11月就主要議程的安排問題進行了研究。日方強烈要求決賽應在日本舉行,單獨舉辦是失敗了,但決不放棄主辦決賽的權利。而韓國的態度是采用抽簽的方式來決定。
也是11月的那次會議上,在國際足聯的主持下,韓國足球協會、日本足球協會和國際足聯組織委員會共同研究決定,最後決賽在日本舉行,開幕式在韓國舉行。
此外,為2002年世界杯的正式名稱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爭論。國際足聯把2002年世界杯的名稱初步定為『2002年日本/韓國世界杯(2002Japan-KoreaWorldCup)』。韓國方面對此提出強烈抗議:『在正式名稱裡為什麼把日本放在韓國前頭?』當時的布拉特秘書長解釋說:『英語是國際足聯的第一共同語言,在英語字母順序裡「K」在「j」後,所以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我當即反駁,在法語裡韓國叫做『Coree』,日本叫『Japon』,『標記順序應韓國在前日本在後。國際足聯組織的名稱也是法語『FederationInternationnaledeFootballAsso?ciation』的簡稱,因此不管怎麼想,在標記上韓國應放在日本前面。
最後會議采納了我的意見,把正式名稱定為:『2002國際足聯世界杯韓國/日本(2002FIFAWorldCupKorea/Japan)』。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