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事件』給志在創建旅游城市的郴州市帶來了巨大的動蕩,事件的起因和過程眾說紛紜,令人莫衷一是。經過幾天來的走訪,關於體育局聚眾賭球的一些幕後的東西逐漸浮出水面。
針對部分參與賭球的市民情緒激動和有謠言稱『體育局和公安局聯手吞掉彩民本金』的混亂局面,郴州市委副書記、紀檢書記曾錦春強調,有關部門在2000年3月對發行體育彩券並非體育活動有過請示,那也只是一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的呈報過程,郴州市市委、市政府任何時候都未做出決定,也沒有形成文件批准體育競猜賭博活動。民政部門除了履行對民間組織進行登記管理等職能外,無權批准也沒有批准從事營利性賭博活動,並且,市民政局所批准的『體育競猜俱樂部』的性質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社團法人。據曾錦春介紹,『體育競猜俱樂部』效仿澳門賭球方法,於世界杯開賽以後,將每注的投注金額定為100———5000元,自4月以來,共收取賭資一千多萬元,獲利數百萬元。『體育競猜俱樂部』為了轉移風險,在參賭人員對一場比賽雙方的投注金額相差懸殊時采取轉移後莊的辦法,向廣東地下賭場轉移賭資。
另外,記者從郴州市民政局負責人處了解到,該處已於7月5日撤消了『體育競猜俱樂部』的注冊。據民間組織處的負責人唐女士介紹,郴州市體育局在今年4月12日以『成立體育健身方面的俱樂部』為由,申請注冊了『體育競猜俱樂部』。記者還從郴州市市委宣傳部獲悉,『體育競猜俱樂部』涉嫌聚眾賭博事件已經被湖南省公安廳列為重大刑事案件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