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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飛赴美國
姚明什麼時候能走?這大概是媒體和球迷現在最關心的問題。
姚明的經紀人曾表示,已經和俱樂部達成了原則性協議,但具體的協議內容雙方還要在選秀後進行確認和轉化成文件形式,也就是說這個口頭協議在某種程度上說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那麼籃管中心那邊情況是怎樣的呢?據說選秀當天凌晨2時,籃管中心纔將同意姚明參加選秀的證明信傳往美國,如果沒有籃管中心的這個證明信,火箭隊能否選擇姚明還是一個疑問。
同樣,籃管中心要求選擇姚明的球隊能夠有一個書面保證,保證按時放姚明回國參加全運會、亞運會、世錦賽以及奧運會,可籃管中心至今也沒有收到這樣的保證書。而所謂的籃管中心與姚明經紀人達成的口頭協議也沒有變成文字形式,在諸多尚未有定論的協議面前,無論是俱樂部還是籃管中心都表示要到選秀結束後再做定論。現在選秀已經過去了,而籃管中心的工作重點已經轉移到國家隊參加世錦賽上面去,這份口頭協議何時能夠全部落實為白紙黑字就不得而知了。
姚明值多少錢
姚明赴美要面臨這麼多不確定因素,主要原因是他太值錢了。有人曾給姚明算過一筆賬,按NBA規定和慣例,姚明成為選秀狀元後,三年新秀期的工資將達到每年1100萬美元。而新秀合同結束後,姚明很有可能成為NBA的頂尖中鋒,那時,姚明將有可能獲得年薪接近2000萬美元的大合同。
從NBA中鋒的運動壽命看,既有身體又有腦子的姚明正常情況下可以打到39歲,即新秀期後還可再打14年,那麼新秀期後收入可達2.8億美元。除去個人所得稅及NBA球員基金,姚明的實際收入將在1.8億美元左右。
但姚明的價值決不僅僅是體現在工資上,加上各種贊助合同以及圍繞姚明所附帶產生的價值,NBA專家道爾曾撰文表示,姚明所蘊藏的價值至少有10億美元,而這一數字只是他能預測到的,將來肯定還會有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姚明效應』發生。
姚明屬於誰
姚明價值連城,讓有關談判變得微妙而引人注目。有關姚明前途的談判主要牽涉到NBA及休斯頓火箭隊、中國籃管中心(籃球協會)、上海東方俱樂部以及姚明家庭及其經紀人。
按照NBA規定,他們只和自由球員個人簽約,NBA只給球員原先所在俱樂部35萬美元的補償金,如果原俱樂部不同意,那麼這筆生意只能作罷。
此外,如果國際球員要加盟NBA球隊,必須要有FIBA(國際籃聯)的自由球員證明,而這個證明只有各國籃球運動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後,FIBA纔能出證明。於是,這又牽涉到中國籃管中心。
現在的問題是,姚明和東方俱樂部、籃管中心是什麼關系,要解除這種關系、成為自由球員又需要什麼條件?
姚明原先『隸屬於』上海隊,這是一個體工隊體制下的產物,一個隊員進入了體工隊就意味著他已經有了工資和工齡,而這種關系屬於『某種程度上的僱傭關系』。在體工隊向俱樂部轉軌時,這種關系自然就帶到了俱樂部中。
然而,在體制變換的過程中,俱樂部和姚明的這種『僱傭關系』還沒有來得及用合同的形式來明確,也就是說,姚明解除『合同』的補償問題並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數目就看大家怎麼談了。
姚明和籃管中心的關系似乎更為微妙一點。姚明要打CBA聯賽,那麼就一定要到籃管中心進行注冊。而按照籃管中心的理解,這一注冊就說明你是我這個聯盟中的人。既然是我的人,要走的話也得有一定的表示。
姚明該得多少錢
對於姚明赴美一事,籃管中心開出價碼的時候並不是太理直氣壯。他們對外強調的是,要求NBA保證姚明能夠參加國家隊的比賽,包括亞運會、世錦賽、奧運會等。不過,人們也許更關注的是,籃管中心要收多少錢?
今年4月,籃管中心下發了一個《籃球運動員涉外轉會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中最關鍵的一條是:『運動員參加大獎賽以及各種商業性比賽的獎金、收入,運動員個人最多拿50%,其餘交給各級主管部門。』
如果《暫行辦法》嚴格實施,姚明赴美打球最多只能得到其收入的50%。這一規定的出臺,一時引起了軒然大波,雖然籃管中心極力否認,但許多人還是認為這一《暫行辦法》是針對姚明的。據了解,當初鄭海霞到WNBA打球交了部分費用,而王治郅去NBA打球時沒有向籃管中心交一分錢。
籃管中心開出這一價碼有自己的理由。作為CBA聯賽的首席球員,姚明是CBA吸引觀眾和贊助商的主要理由,如果姚明、王治郅、巴特爾三大中鋒都去了NBA,CBA的票房、贊助該如何保證?
東方俱樂部面臨同樣的問題,上一賽季東方隊主場上座率就不是很高,如果姚明走了還會有人看球嗎?再說,姚明是東方隊的核心選手,技戰術大都圍繞姚明進行,如果姚明走了,東方隊恐怕需要很長時間纔能重新拿到冠軍。
關鍵是籃管中心
為了順利解決問題,姚明邀請了4人的經紀人團隊,並且在各方關注下,如願參加了NBA的選秀。不過,在踏上飛往美國的飛機之前,姚明還有很多事要做。
東方俱樂部對姚明赴美打球的支持是顯而易見的,姚明也已經與東方俱樂部基本達成協議。此前有媒體報道說,俱樂部要價1800萬美元,但這一說法並不准確。據了解,姚明的經紀人給東方俱樂部提供了一次性買斷和長期合作兩個方案,俱樂部選擇了後者,姚明將在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內按一定比例向東方俱樂部交納其工資作為『違約金』。
此外,在幫助處理姚明和籃管中心的問題上,東方俱樂部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姚明最初找的經紀人是在美國的章明基和約翰教授,但很快他們就發現,國內的問題可能更為現實,所以,此後纔有了陸浩(前福建籃球隊隊長)和王曉鵬(章明基親戚、律師)的加入。不過,如果沒有東方俱樂部的幫助,經紀人碰到的將是更多不確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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