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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學生在校常規要求
一、校園常規
1.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穿統一校服、球服。平時著裝必須符合學生身份,穿戴整齊、朴素大方,不得敞胸露懷。
2.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燙發,不化妝,不佩帶飾物(耳環、戒指、項鏈),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上課。
3.不看宣傳淫穢、凶殺、迷信的書刊,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
4.講文明、懂禮貌,見老師、客人要主動問好,安全禮讓,要講普通話。
5.不打架、不講粗話、髒話、不大聲喧嘩,不做賭博游戲。
6.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吸煙喝酒,不在牆壁和公物上亂寫亂畫,不准在教學樓和宿捨樓內踢球。
7.同學之間團結互助,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綽號,不欺負年幼體弱的小同學,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多做自我批評。
8.學生進辦公室應先喊『報告』,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進入,辦公室無人不得擅入。
9.學生進訓練場、進食堂一律排隊進入,除特殊情況外,不准個人行動。
二、課堂常規
1.在兩分鍾鈴響後,必須將學生用品放在課桌左上角,靜候老師上課。
2.教師進入教室後,班長喊『起立』,經老師允許後,方可上課。
3.上課遲到要先喊『報告』,經老師允許後,方可進入教室。
4.課上學生坐姿端正,尊重任課教師,不准與老師頂撞,專心聽講,不准隨便說笑打逗,搞小動作。
5.老師提問題時,要積極回答問題。回答問題時要先舉手,經允許後,方可起立回答。舉手時,統一舉左手,舉半臂。
6.課上不得隨便下位和出入教室。不准戴帽子、手套、口罩、圍巾,不准敞胸露懷,室內課不准穿運動背心和短褲,不准吃東西、喝水。
7.老師宣布下課時,班長喊『起立』,待老師還禮後,同學方可下課。
8.上自習課時,不准隨便說話下位。獨立完成作業,認真做好預習、復習。
三、課下紀律規定
1.在教堂、樓道內輕聲慢步。不准追逐打逗,大聲喧嘩,吹口哨,要保持教學樓內安靜。
2.不得在教室、樓道內亂扔、亂吐、亂畫、亂潑、亂倒,自覺保持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串教室。
3.課間時,不經允許一律不准出校門。
4.上下樓一律靠右行走,注意安全禮讓,不得擁擠。
四、班校會要求
1.會前,各班應整理隊伍,清點人數,學生不經允許,不准缺席。
2.進場時,不出聲響,一律按指定地點整齊入座。
3.開會時,要保持安靜,認真聽講,必要時做好筆記,做到不打逗、不瞌睡、不吃東西、不看其他書報等,不中途離場。
4.散會時,聽從統一指揮,各班按順序列隊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班會參照以上相關要求執行。
五、考試要求
1.各科考試前10分鍾入場,按規定座位,並保持考場肅靜。不准攜帶與考試科目有關的任何資料,考試開始十五分鍾後,考生不准參加考試。
2.當試卷字跡不清時,需舉手,經監考老師同意後,方可諮詢。
3.考生答卷一律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寫在草稿紙上一律無效。
4.答題時需借用文具,一律向監考老師提出,經允許後方可借用。
5.考生答卷完畢,舉手示意,經監考老師檢查試卷後,方可離開考場,離場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6.考試時間到,考生立即終止答卷,並將試卷扣放在桌上,聽監考老師指揮離開考場。
7.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准交頭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換卷等。
8.對違反考場紀律,經勸告無效者,試卷接零分計算,並給予紀律處分。
凡違反上述紀律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到必要的行政處罰
B、衛生制度
一、環境衛生
1.各班(隊)衛生區堅持每天早、中、晚三次清掃。
2.做到校園區草坪、通道無紙屑、果皮、痰跡,違者根據情節處罰。
二、教學樓衛生
1.地面無紙屑、果皮、痰跡。
2.桌椅整齊乾淨,無塵土,門、窗、玻璃、窗臺、講臺、日光燈、電扇、暖氣等設施保持整潔,室內用具保持整齊。
3.書箱內無廢紙、果皮及與學習無關的物品。
4.牆壁無灰塵,教室按學校統一要求進行布置。
5.墩布每天衝洗乾淨後,放在指定地點。
三、宿捨衛生
1.各隊衛生區及宿捨衛生每天早、晚清掃兩次。
2.宿捨物品擺放整齊乾淨,地面無紙屑、果皮、痰跡。
3.注意安全,宿捨內電門、插座擺放安全,濕衣服及物品遠離電源插座。
四、個人衛生
1.養成人人講究衛生的好習慣,衣帽整齊乾淨。
2.講究飲食衛生,不吃生冷和不淨食品,不飲酒、不吸煙。
3.嚴格遵守衛生制度,人人爭做衛生模范,對自覺遵守制度、舉報違規者給予獎勵,對違規者、知情不報者、幫助做假者,視情節給予處罰。
C、財產保管制度
一、各班同學對本班教室、宿捨及所管轄內的公共財產有保管維護的責任。
二、各班所負責的公共財產,指定學生專人負責,明確分工,精心保管,並將保管責任單上交政教處。
三、學校將不定期抽查,促使學生自查、互查相結合,做到愛護公共財產,人人有責。
四、在檢查中,如發現財產損壞,立即上報學校,並填寫財產損壞記錄,由辦公室做出賠償處理,如發現故意損壞,由學校酌情給予處罰,並負責賠償。
五、各班教室和宿捨負責保管的公共財產被損壞,如查不出原因,則由該班負責賠償。
D、愛護公物要求
一、愛護校園的一草一木,不踏綠地草坪,不采摘花草樹木。嚴禁在牆壁、桌椅上涂寫、刻畫。不用腳踢門,不准損壞學校各種標志牌。
二、愛護學校設備,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對有意破壞者,除賠償外,還應受到學校的處罰。造成重大事故者,觸犯刑律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節約用水、用電,養成用後關水龍頭和隨手關燈的好習慣。
四、養成離開宿捨教室前檢查門窗,關閉電器的良好習慣。
五、未經允許不得將桌椅搬出教室。
E、獎懲條例
一、獎勵
1.表揚與獎勵,按照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
2.每學期末在搞好班級和個人總結的基礎上,評選校級文明班級體、『優秀學生乾部』、『學習優秀生』、『優秀球員』、『遵紀守法先進個人』、『品學進步先進個人』;參加球隊比賽優勝者,單設獎勵。
3.對獎勵的集體和個人,頒發獎狀或榮譽證書,並在全校張榜公布。
二、懲罰
1.對違反紀律和重犯錯誤的學生,堅持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的原則。做到教育從嚴、處理從寬。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六種。違反下列之一者,給予紀律處分。
A.凡違反校規校紀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者。
B.凡被公安機關收審、拘留及其他處分者。
C.凡連續曠課一周者。
2.受處分的學生,經過教育確有悔改表現,由本人申請,本班老師、教練和學生評議,經學校審查批准後撤消處分。凡畢業前沒有撤消處分考,學校不予推薦其他球隊,並將處分計入學生檔案。(天津南大濱海足球學校 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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