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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國際足聯宣布,卡恩被采訪世界杯的記者們評為金球獎,得票率為25%,羅納爾多(21%)和洪明甫(18%)分獲銀球獎和銅球獎。一時間眾多媒體嘩然,稱這個投票結果『令人意外』,甚至有媒體聳人聽聞,拋出諸如『德國贊助商阿迪達斯操縱選舉』、『和1998年的羅納爾多一樣,國際足聯專拿此獎安慰失敗者』等奇談怪論。
其實只要略知投票過程,就不會對這個結果太意外。投票者是采訪最後兩場比賽的全球記者。三四名決賽在6月29日進行,這天投票的記者肯定不會想到羅納爾多第二天能進兩球。而從國際足聯下發的通知來看,采訪6月30日決賽的記者們的投票時間也在比賽之前。
從決賽之前的表現來看,卡恩比羅納爾多更具決定性作用,得票最多合情合理。1998年的投票程序也是如此,而在決賽前,羅納爾多進球4個,助攻3次,當選『金球獎』自在情理之中,誰會想到他會在決賽中一蹶不振?
從公正性來說,在決賽後評選『金球獎』當然更合適,但國際足聯也有自己的苦衷。在決賽的當晚,記者都要忙著寫稿,根本顧不上投票。若投票在決賽次日進行,很多記者已經打道回府,投票面難免受到影響。
決賽之日,記者也在橫濱綜合競技場的新聞中心投了一票。投票處就設在記者工作區的門口,投票形式不可謂不原始,裝票的紙箱開口太小,選票須對折兩次纔能塞入,讓人笑掉大牙。選票散落在桌上,投票時也無人監督,甚至這次投票的贊助商就是阿迪達斯。但每一票上面都須寫上投票人及其工作單位,如果草率地懷疑記者們的素質,未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阿迪達斯去『收買』記者,那得收買多少人?這豈非一枚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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