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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中國圍棋協會春蘭(集團)公司
二、比賽地點、時間、賽制、人數:
A、第一、二輪比賽。泰州進行、單淘汰制。第一輪比賽,種子選手輪空,16人參賽,勝者進入第二輪。第二輪16人參賽,決出8強。第一、第二輪比賽日程:2002年5月16日抵達北京。17日開幕式。18日第一輪比賽。19日休息。20日第二輪比賽。21日離會。
B、8強賽、半決賽。地點深圳,淘汰制。8人參賽進行兩輪。時間待定。
C、決賽。地點北京,2人參賽。3局2勝制,決出冠亞軍。同時進行第三、第四名比賽,2人參賽,一局勝負。
8強賽,半決賽、決賽在2002年底至2003年初進行。
三、第四屆『春蘭杯』圍棋錦標賽各國參賽選手名額分配:
第三屆前三名;中國8名;日本5名;韓國4名;臺北2名;美洲1名;歐洲1名
四、比賽規則:
A、比賽采用中國圍棋規則,每方3小時,保留5分鍾讀秒。
B、每屆比賽的前三名,為下屆比賽種子選手。4至8名所屬國家或地區獲得下屆比賽相同人數的種子選手名額。
C、從首場比賽至半決賽均每輪抽簽,原則上同一國家或地區棋手回避。
D、決賽前1局猜先,其後黑白棋輪換,第三局再行猜先。
E、參賽棋手均代表所屬圍棋組織比賽。
五、棋手對局費與獎金(稅前):
第一輪敗者:2000美元
第二輪敗者:4000美元
第三輪敗者:7000美元
六、獎金(稅前):
冠軍:150000美元
亞軍:50000美元
季軍:30000美元
第四名:15000美元 (繆志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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