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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男籃『移動長城』中最高的一段開始西移———這是上海大鯊魚東方男籃奪冠當晚,經上海市體育局及東方俱樂部有關負責人親口證實的最為令人振奮的消息。但就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來看,姚明的NBA之旅因為一些突增的變數,而再度坎坷起來。
和去年NBA選秀之前所發生的事不同,今年的變數並不是來自東方俱樂部。俱樂部已明確表示,將全力支持姚明加盟NBA,不會再提苛刻的條件;但中國籃球管理中心近期出臺的兩份文件,卻令姚明的NBA前景再度撲朔迷離。
這兩份文件分別是《籃球體育經紀人管理辦法》和《籃球運動員涉外轉會管理辦法》,它們是於4月5日草擬、4月10日正式下發的。特別是在後一份管理辦法中,對球員出國打球的規定和以往有三方面的明顯不同。
第一,手續更為復雜。以往,球員出國打球只需經過當事人、所在俱樂部和所在城市的體育局三方同意即可。但根據最新規定,姚明若要加盟NBA,必須經過五方同意,包括上海東方俱樂部、上海體育局、CBA(即中國籃管中心)、國家體育總局以及代理姚明及東方俱樂部業務的經紀人。
第二,條件更為苛刻。該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隊隊員參加大獎賽以及各種商業性比賽的獎金和收入』中,50%歸球員本人及相關有功人員。其餘的50%中,30%必須上交籃管中心,10%歸國家體育總局,10%歸該球員所在城市的體育局。
第三,處罰將更為嚴厲。該管理辦法規定,出國打球的國家隊隊員必須嚴格遵守籃管中心相關管理條例,隨時准備回國參加國家隊比賽和訓練活動等。如果不服從管理,中心有權將其開除出國家隊,甚至對其處以一年乃至終身國內禁賽。
2001年,王治郅加盟NBA達拉斯小牛隊,成為第一個在NBA效力的中國球員乃至亞洲球員;2002年,巴特爾飛赴丹佛掘金隊;如今,就在姚明即將參加NBA選秀,並有望於今年成為第三名踏上NBA之旅的中國球員時,該份管理辦法恰好出臺。這是否是針對姚明的呢?對此,中國籃管中心辦公室主任兼新聞發言人許閩峰表示,這只是時間上的巧合,絕不是針對姚明的。他介紹說,這兩份管理辦法早在上一賽季就考慮出臺,但起草需要一段時間,同時還要征求CBA各俱樂部的意見。當被問到具體是哪些俱樂部時,許閩峰表示不便透露。
而上海東方俱樂部總經理白李對此則表示,這兩份管理辦法出臺時,正處於CBA季後賽的關鍵時刻,上海大鯊魚東方男籃正為奪取總冠軍而全力以赴,所以沒有來得及和中心方面進行協商。目前,俱樂部方面正與中心進行緊急磋商,相信雙方一定能達成共識。他仍對姚明加盟NBA的前景十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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