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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除非另有商定,一場比賽以三局兩勝定勝負。
9.2 只有發球方纔能得分。
9.3 雙打和男子單打(規則9.6的情況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勝一局。
9.4 女子單打(規則9.6的情況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勝一局。
9.5.1 13平或14平(女子單打9平或10平)時,先獲得13分或14分(女子單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選擇『再賽』或『不再賽』。
9.5.2 這一選擇只能在規定分數第一次出現,下一次發球發出前作出。
9.5.3 13平(女子單打9平)時不選擇『再賽』,在14平(女子單打10平)時先獲14分(女子單打10分)者仍可選擇『再賽』。
9.6 選擇『再賽』後從『0比0』開始報分,先獲(規則9.6.1至9.6.4)再賽分數的一方勝該局。
9.6.1 13平再賽5分;
9.6.2 14平再賽3分;
9.6.3 9平再賽3分;
9.6.4 10平再賽2分。
9.7 下一局開始時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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