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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中國足球隊主教練米盧已於前日委托一家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欲向國家商標局提起申請,將其中文名字『米盧』作為商標進行注冊。
日前,已有報道稱,有企業已准備將『米盧』兩字申請為注冊商標,因此,頗有商業頭腦和維權意識,且『用兵如神』的米盧決定先下手為強,以防自己已被中國人叫得爛熟的名字遭人搶注。
根據申請注冊商標的一般程序,國家商標局在正式受理商標注冊申請之後,將發出初審公告,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異議,一般申請商標將在半年內正式注冊,按照規定,申請注冊商標,最多可保護共達42類商品和服務,當然,『米盧』二字作為注冊商標的具體保護范圍,將由米盧和代理公司商議決定。
4月16日記者就米盧申請注冊商標一事向該代理公司采訪時,該公司一位女士表示為替客戶保密,他們暫時無法透露更為詳盡的情況,但該公司證實,米盧及其隨員確已在近日多次與該公司商議商標注冊的有關事宜。
記者隨即撥通米盧的手機,當記者問到注冊商標一事時,米盧表示,自己的商業活動屬於個人隱私,目前不願多談,他告訴記者:『今天,我的商業活動已經全部結束,18日國家隊要在廣州集結。我們要集中精力備戰世界杯。』
記者隨後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研究知識產權的知名學者劉春田教授。他說,我國《商標法》規定,像色彩、文字、數字、姓名、圖案等一切可以用來區別商品和服務的符號,都可以用來注冊商標,而名人將自己的名字注冊為商標的,『米盧』不是第一個,像『李寧』、『袁隆平』等,早有先例,因此米盧將自己的中文名字申請為注冊商標的成功率『應該是百分之百』。一旦『米盧』二字被成功注冊為商標,其他任何人未經其授權,將不得擅自使用。(記者曾偉、特約記者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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