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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中國足協發布今年甲A第三輪簡報,其中專門有一條:中央電視臺仍然沒有獲得轉播權。冷戰的另一方央視在重重壓力之下,從對甲A只字不提到開始口播戰況,不再『徹底封殺』。雖然誰都明白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但就像你面對兩個紅了眼非要爭口氣的賭徒,到底怎麼收場眼下還難以預料。筆者不想去評判雙方所謂的『強硬』誰是誰非,只想問一句,有哪一方考慮了球迷的利益?你們已深深傷害了廣大球迷,別忘了『載舟之水,亦可覆舟』。還有一句:玩火者必自焚。
解剖這場冷戰,筆者認為應置身於國際大背景下。世界體育的飛速商業化使電視轉播已變成地地道道的經營行為,其基本模式為:組委會將報道權賣給電視臺,電視臺將廣告時段賣給贊助商,贊助商依靠廣告將其產品推銷給觀眾,觀眾通過『被迫』看廣告而免費看比賽。
應該說,發生在中央電視臺和中國足協之間的轉播權大戰是必然的,是體育與電視市場化的標志和結果。中央電視臺曾用90萬美元買過三屆世界杯轉播權,現在為2002和2006兩屆世界杯剛剛簽下合同,據說共支付2498萬美元,約合人民幣近2億元。但有人估算,今年央視的世界杯廣告招商如果順利的話,將是3億元人民幣,賺頭還是大大的。回過頭來說甲A,1994年職業聯賽啟動,中國足協當時與中央電視臺簽了一個五年協議,中央電視臺用廣告時段作為電視轉播權的償付方式,轉播每場比賽給足協2分鍾廣告時段,按央視當時的廣告價格大約折算為112萬元人民幣,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多種限制和缺乏經驗,這五年足協實際每年只能收益幾十萬元。而央視則每場還可加播8分鍾廣告,年收入在1000萬元左右,一方是幾十萬元,一方是上千萬元,足協當然不滿了。1999賽季開始前一天,雙方纔又簽了一個三年之約,那次談判也是一波三折,幾度破裂,足協最初開價1800萬元,央視以1100萬元最終簽約。協議中規定,央視每輪直播一場比賽,全年共26場,此外,還擁有集錦、足球之夜等節目的報道權。
三年期滿,足協開價每場18萬元,若作專題節目還需要另外付費,由於今年每周六、周日都有比賽,中央電視臺想全程直播,全年總花費將超過1500萬元,的確難以接受。因為且不說第一個五年的近乎免費,就是上一個三年,總共纔花了1100萬元,平均每年纔不到400萬元。
足協這邊理由也很充足,轉播權費用上漲也是趨勢,價格由供求關系而定,足球有市場。近兩年,央視每年從甲A轉播中都賺了上千萬元,當然要多付一些,而且今年足協這方還提供信號傳輸。
雙方矛盾很清楚,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討價還價,但談著談著就變味了,成為雙方的一種賭氣。最後的分歧只是200萬元左右,對雙方都不是大數目。但說白了,就為一個面子。誰都不讓步的結果是都下不了臺,不只是雙敗,也損害球迷和贊助商,沒有甲A的地方根本看不到電視轉播。
央視體育中心主任馬國力曾把中國電視與中國體育的關系分成同志、幫手、相持和伙伴階段。在計劃經濟下,都靠國家撥款,同屬上層建築,關系親如同志,沒有經濟關系。從80年代後期,體育賽事開始有了廠家冠名,但這種贊助需要媒體進行宣傳,電視便是幫手,電視和體育同時進入市場後,從此矛盾不斷,馬主任認為原因是市場進程的不一致和行政對市場的乾預。體育方面希望用行政權利來制造市場,電視則希望用行業壟斷來規范市場。
其實,妥協纔是談判的最高境界,合作纔能雙贏。中國足球市場剛剛培育成形,如蹣跚學步的嬰兒,需要的是呵護而不是狂風暴雨,紅火艱難,冷落下去卻很容易。中國體育作為帶有產業性的社會公益事業,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中國足協絕不能忘了職業聯賽前的慘淡光景,甚至一場比賽只賣出十幾張門票,這些年是大家共同造就了紅火的足球市場。對央視同樣如此,是納稅人的錢,是國家的扶持造成你的壟斷地位。中國電信已打破壁壘,中央電視臺卻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仍是『巨無霸』,即使加入WTO,也將是守到最後的一塊國有陣地,自然要考慮社會效益。雙方並不是兩個純粹的公司,不能以利潤最大化為第一目標。足球市場紅火,雙方誰都有功勞,但首功是球迷,他們纔是聯賽的基礎,是最終的消費者,沒有他們就沒有足球的今天,也沒有央視的今天。
是的,體育和電視應共同做大蛋糕而不是瓜分面團,這種無謂的談判該停止了,讓全國球迷在3月30日看球應是雙方的出發點和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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