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北京籍裁判龔建平因『涉嫌商業受賄』被公安機關拘留之後,『問題裁判』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昨天記者在諮詢業內人士之後發現,以『商業受賄』來給龔建平定罪判刑現在看來比較困難。
拘留程序:合法
在龔建平被宣武分局拘留審查後,很多人對此產生疑問,認為拘留龔建平的應該是海淀分局,由宣武分局拘留龔建平似乎不符合法律程序。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由於最高檢察院給公安部門下達了『可以按照商業受賄進行審查問題裁判』的通知,根據高檢的精神,公安部門可以指派任何下屬的公安機關對龔建平進行拘留審查,所以在拘留龔建平的過程中,沒有任何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地方。
依法判刑:困難
據業內人士稱,龔建平被量以重刑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龔不具備商業受賄的主體資格。他不是公司企業法人,只是中國足協這個社會團體下屬的裁判委員會的委派執法人員,代表社會團體,而商業受賄的主體中並不包括社會團體。同樣,『瀆職罪』也不適用於龔建平,因為只有國家公務人員纔會構成『瀆職罪』。所以現在『龔建平事件』處於一個法律空白區,即使現在出臺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釋,但根據『法不既往』的精神,用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釋給龔建平定罪的可能性也不大。雖然最高檢察院下達了『可以按照商業受賄進行審查問題裁判』的通知,但這個通知並不是司法解釋。可以依據高檢的精神進行審查,但並不能將此作為量刑定罪的依據。
另外,一些媒體所說的『監察部介入此事』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監察部查的是國家乾部,龔建平顯然不夠這個資格。如果是國家監察部介入,那麼要查的就不是龔建平個人的受賄問題了,而應該是跟此事有關的官方人員。
取保候審:可能
據悉,現在龔建平的案件正處於審查階段,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0天,如果在審查期間有確鑿證據證明龔確實觸犯了法律,那麼公安機關可以在此期間向檢察院提請逮捕;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公安機關就會釋放嫌疑人。對一時沒有證據證明的,公安機關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取保候審。所以各界可以在公安機關拘留龔30天後所采取的方式來看事態的發展。不過一位律師表示,就算檢察院批准了逮捕,也不代表在法庭上就會被判刑。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