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足協在今年初修訂的《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西安賽區遭處罰不可避免,具體條款為:
第三章、第32條,因觀眾破壞賽場秩序、發生暴力事件、嚴重乾擾比賽,對俱樂部(球隊)、會員協會、賽區委員會作出10000元以上罰款、取消參賽資格、取消公開比賽資格、取消主場比賽資格、取消主辦或承辦比賽資格、取消轉會資格、取消注冊資格的處罰。(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