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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神秘的中間人
1、簡擎提供爆炸性新聞
我在辦公室整理內參稿子,突然宋衛平來電話。『我在從上海回北京的路上,有新情況告訴你。』他的聲音透露著神秘。我認真聽。
『上海一個足球圈子裡混了多年的人告訴我,上海中遠俱樂部教練徐根寶收買過我們一個球員,5萬現金,是這個人經了手。另外,他手裡還有份證據……』
我聽著,辦公室裡有其他人,不敢走漏風聲,記下所有細節。揭黑有了新的進展,總算今天有點收獲。
『那人叫什麼名字?』
宋衛平的普通話不靈,解釋了半天纔知道叫『簡擎』。
『你告訴我他的手機號。』
『我先給他聯系一下,你5點給他打。』
我開始迫不及待地寫稿,一條內參,一條公開。
5點正,我給簡擎打了電話。對方聲音輕微,聽完我的自我介紹,馬上說:『我一會給你打回去,現在有人。』
5點30分,簡擎來電,『喂,你好!楊記。』
他的聲音挺開朗,稱我楊記不知道在上海話裡是褒義還是貶義。
『我在報道中見過你的名字。宋衛平很信任你,你還想知道什麼?』
『你再講講你的身份。』
『我前年在上海浦東俱樂部呆過,去年在青島海牛工作,現在回到上海。』
『現在乾什麼?』
『現在?我……我現在無業。』
聽到無業,不知為什麼我對他突然冒出點懷疑,閑人容易生是非。
『你是怎麼拿到那證據的?』
『我這裡的是電匯單的復印件。我在中遠有許多朋友,我在這圈子裡混了許多年了,知道的事太多了。』
『我這有個鐵證,是上海銀行的電匯單。匯出方是上海中遠俱樂部,賬號是316191-00001913411,匯款銀行是上海銀行淀海支行;收款方是:北京建軒體育服務公司,這是張建軍太太和一個中國足協官員合伙開的,賬號是:00944508823091,銀行是中國銀行朝陽支行;金額是30萬元人民幣。匯款用途是:服務。日期是2001年9月27日。我手裡有這匯款單的復印件。』
我和他反復對了賬號和細節,然後問他:『你真敢公開上鏡嗎?』
『我把一切都考慮好了,上不上鏡不是我考慮的。我一不為名,二不為利,我就是想聲援宋董。』
『另外,我還有猛料。』簡擎告訴了我徐根寶如何收買綠城球員夏青,讓他經手了5萬元現金。他把細節說得很詳細。
『其實我不怕曝光,我講的都是有根據的,要是你們還想知道更多,我手裡還有不少猛料。』
『好吧,就這樣,多謝了。』
我對這個人的印象不太好。上海人鬼精明,另外,他上來就叫我『楊記』也讓我感到不舒服。
我和小許在電梯裡遇到臨時借到中宣部工作的一個領導。他透露說,中宣部領導對新華社打黑中起的作用評價不錯。這消息讓我和小許很受鼓舞。
在主任辦公室裡,小許給我看了一份材料。《法制日報》寫了篇文章,裡面把誰都罵到了,其中批評新華社記者說:『新華社拿到的不是獨家新聞猛料,而是沈甸甸的犯罪證據。知情不報,最終要受到司法的追究。』
社裡有位辦公廳的老同志寫了個情況反映報給總編輯,一位社領導讓體育部寫份說明材料報上去。小許一上午忙這件事,說明了情況後,社領導同意體育部的意見。小許說,這事沒敢讓我知道,把影響我的情緒。我倒不在乎,我兒子上午托他媽告訴我,他們同學拿本刊物,上面有罵我和白岩松的文章,罵吧,我問心無愧。不讓曝光裁判的名字是領導決定的,我們手裡的不是證據,只是線索,不能靠這個就定誰有罪。另外,曝光又能怎樣?舉報都暫時不接受,黑心裁判說你誣告你沒轍。
宋衛平追來三個電話,他說他告訴了央視《新聞調查》組,他們馬上去上海,准備拍簡擎的證據。他說《新聞調查》已經決定要在周六公開曝光9名裁判和簡擎提供的情況,他說《新聞調查》希望新華社和他們配合,先不要把猛料曝光。
我說:『我們新華社不搶,讓他們放心。』
小許和我研究了是否報道簡擎的材料,沒有調查,拿不准,但這獨家消息又捨不得放棄。最後決定誰的人名也不提,完全是宋衛平和簡擎的話,全用『涉嫌』二字,免得萬一不准。
還是認為司法介入是最關鍵的環節。又想到了卡夫卡,他在《審判》中有段關於『守門人』的精彩論述:
『我跑過第一個守門人,然後,我嚇壞了,又跑回來對守門人說:「我在你看著別處的時候從這裡跑過。」』
守門人眼睛盯著前方,一言不發。
『我想我真的不該那樣做。』我說。
守門人還是一言不發。
『你的沈默暗示著允許我進去嗎?』……
沈默,這暗示著什麼呢?暗示著黑哨進入不了司法的大門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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