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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足協拒絕接受采訪
摘自1月13日作者日記
周末,還是想寫稿。新華社最近黑哨的報道量不大,由於政策性強,不敢隨便寫帶觀點的評論稿件。我手裡有不少獨家新聞,但公開發表部裡有顧慮。
給董華打過不少電話,希望能讓新華社了解一下足協調查裁判的情況。閻世鐸5日曾答應我們,讓我們和他們一起聽聽司法部門人的意見,但這個承諾也落了空。事實上,自從5日以來,足協就不想讓新華社介入他們的調查,不知道我們在哪方面得罪了足協。
小許給閻世鐸打過電話,說新華社想把9人名單公開曝光,征求他的意見。閻世鐸沒有正面反對,只是說,你們認為合適發就會,他乾涉不了新華社的報道。
我們琢磨不透他的意思。他是鼓勵我們發還是怕我們發?他在足協內部遇到沒遇到什麼阻力?畢竟,閻世鐸這個人還是可以依靠的力量。
我晚上憋不住,寫了篇稿子。小許有些猶豫,我急了,堅持發。他最終讓步,讓我把稿子先給他看看。下面是原稿:
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新聞分析:司法介入為何這樣難
新華社記者楊明
中國足協已經拿到了揭黑俱樂部提供的收錢裁判的名單,法學界人士經過反復論證明確司法介入不存在法律困境,社會大眾都殷切期待著執法部門的立案調查,但是,這一切都在默默的等待中沒有結果。司法介入為何這樣難?下面記者就采訪掌握的材料對人們關心的問題進行分析。
問題一:中國足協該不該立即將證據線索交給司法機關?
分析:中國足協取證前明確表示,裁判收錢已經超越了行業管理范疇,構成了犯罪,應該由司法部門負責。在取得證據後,閻世鐸表示中國足協會在『適當時機下提請司法介入』。據悉,中國足協最近在國家體育總局『反黑小組』的領導下,正在積極對涉嫌有問題的裁判進行秘密調查,希望他們能坦白、承認『錯誤』。本社記者從中國足協處得不到工作進展的詳情。
有人認為中國足協應該將取得的證據轉交司法機構,否則就是妨礙司法調查。記者就此問題諮詢過多名司法界人士,多數人認為前提是黑哨裁判是否構成『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如果罪名構成,檢察院應該主動介入。在裁判收錢已經被法學界普遍認為是犯罪的情形下,中國足協不移交證據沒有理由,起碼是態度不積極的表現。另外,有法學專家認為,裁判向中國足協自首不算自首,只有向司法機關自首纔算自首。若構成犯罪,中國足協沒有對裁判采取寬大政策的權力,只有法院有此權力。
爭論焦點:裁判執法時算不算執行公務,若算,中國足協沒有偵查權,司法機關不主動介入算瀆職;若不算,司法不能主動介入,中國足協有行業調查權力。
問題二:司法為何遲遲不介入黑哨調查?
分析:可能是存在著法律困境,也可能是司法部門過於保守和不重視。從理論上不存在著司法介入的困難,但從實踐上存在著我國沒有依《刑法》條款懲治裁判的司法實踐。司法界幾乎沒有一人不認定裁判收錢形成犯罪,但《刑法》條文中沒有明確提及對社會團體和裁判身份的歸屬,這給司法部門介入構成難度。北京市檢察院法規研究室主任宋軍的個人觀點為:即便有人將證據轉給檢察院,他們也不收。
他承認法律有漏洞,司法機構在辦案中有保守的傳統,另外,執法部門也有擔心風險和調查難度的顧慮。這種觀點代表著一少部分執法人員的想法,多數執法部門人士反對他的觀點,認為在依照《體育法》多條條款給中國足協認定了身份後,裁判的身份已經明晰,檢察院應該果斷介入調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朱平和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起訴處副處長王兆峰個人觀點是,不用再等司法解釋,裁判收錢已經構成公務受賄,檢察院完全可以立案偵查,法官也可以依據對現有的法律條文解釋判罰裁判。
爭論焦點:執法辦案人員個人觀點上存在著認識上的衝突。
問題三:黑心裁判能否定罪?
分析:多數司法界人士認為,黑心裁判應以公務受賄定罪,不能以商業受賄定罪。有專家說,司法解釋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有執法人士說,司法解釋需公、檢、法三家最高機構統一做出。還有人認為,法律如果真有漏洞,只有等全國人大補充立法,但這樣做等於既往不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檢察院至今尚沒有就法律能否制裁裁判發表官方觀點。
爭論焦點:對法律條文的不同理解造成眾說紛壇的局面,也影響著黑心裁判最終是否漏網。
打破僵局的三個突破口:
第一、從本社記者取證調查的結果看,不僅涉及到黑哨,還有教練組涉嫌參與了收賄金打假球的明確線索,掌握證據的人可以向公安部門舉報,這樣可以繞開對裁判身份難以界定的爭議,從商業受賄切入,通過對涉嫌受賄教練的調查,撕開體育界反腐敗的口子,並對有牽連的裁判進行調查。
第二、掌握拿錢裁判證據線索的人和單位,主動將證據移交給願意立案偵破的地方檢察院,把對裁判身份的爭議先『掛』起來,司法介入調查的同時,等待權威機構的司法解釋最終確定裁判是否犯罪。
第三、具有司法解釋權的機構盡快出臺權威性的司法解釋,澄清目前局面下帶有個人觀點的法學討論,打消執法部門的顧慮和擔心,將這場體育界反腐敗的斗爭推向深入。
這篇稿子沒有什麼新意,主要是最後提到的從公安機關介入打開缺口,這是我寄托的希望。完全指望二高近期就出臺司法解釋,恐怕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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