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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互聯網出現一則消息,聲稱李鐵已決定,在國內申訴不成的話就要告到國際足聯,甚至要找機會短期租借到國外踢球。對此記者找李鐵進行了采訪,李鐵表示:這一切都不是他說的,純屬杜撰。
記者:有消息說你要上告到國際足聯並且要租借出國,是這樣嗎?
李鐵:這都是胡說八道,許多東西我奉勸球迷們不要相信,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樣過激的話,稍微有點足球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國際足聯是不會受理任何國家國內聯賽糾紛的,只有他們組織的比賽出現問題纔會受理,另外,我早就說過,到國外踢球只能是在世界杯結束之後纔考慮,國家隊很快就要再度集中,我哪有時間辦理租借到國外踢球的手續。
記者:經過這兩天後,你本人還打算向足協申訴嗎?
李鐵:這些事情都由遼足俱樂部在負責操作,具體怎麼樣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本人當然希望能夠還我的清白,但現在很多事情都很難說。
記者:是否找到了相關的錄像資料?
李鐵:現在俱樂部正在找相關的錄像資料,聽說已經找到了一些,但不知道能不起到什麼作用,當然,如果沒有錄像資料我就會很被動,當時盡管我的很多隊友都看到在蘭柯維奇吐我的時候,我的頭發甚至都被吹起,但畢竟口說無憑。
記者:你的心態現在怎麼樣,你有沒有受到影響?
李鐵:我的心情現在很平靜,對我來說,這是一段不錯的經歷,畢竟以前還從來沒有遇到過。不過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中國足協的判罰還是有點過於嚴厲了,有些想不通,兩個球員在場上發生衝突,處罰可以,但至少要弄明白誰是『主犯』,同等處罰令人難以理解。
記者:你打算要休息一陣子嗎?
李鐵:我是不可能休息的,雖然沒有比賽可打,但我還是要加強訓練以保證自己的狀態,畢竟國家隊的集訓很快就要開始了,對我來說,參加世界杯比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記者:如果不打比賽的話你的狀態是否會受到影響?
李鐵:我想不會,現在我每天都參加隊內的訓練,完全保持著正常的節奏,隨時可以上場打比賽,到國家隊我想也沒有任何問題,這一點可以完全相信我。
記者:這件事情發生後對你有什麼樣的啟示?
李鐵:很簡單,吸取教訓,以後不要再犯,畢竟無論對我還是俱樂部這都是很大的損失。
遼足內部猶豫不決
記者唐成選報道李鐵被裁判黃俊傑紅牌罰離出場的第二天(3月11日),遼足俱樂部就拿著相關材料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進行申訴,但是申訴並沒有結果。很快,關於李鐵的追加處罰隨之出臺,這一次雖然在遼足俱樂部內部引起了很大的反響,但對於是否對追加處罰再次進行申訴,遼足俱樂部內部卻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聲音。
3月12日,遼足俱樂部總經理程鵬輝就回到了葫蘆島,他此行的目的是想休養一下,以緩解緊張的情緒,他是在葫蘆島得知李鐵被追加處罰停賽五場的。對足協的處理,程鵬輝顯得十分低調:『我目前還沒有看到足協的罰單,需要回去研究後再說。』3月13日下午,程鵬輝驅車趕回北京,據悉他是被俱樂部緊急召回研究李鐵被處罰問題的。
13日晚,俱樂部董事長曹國俊對記者說:『至於是否要進一步申訴,俱樂部還在研究之中,我們手中掌握了一些電視臺提供的錄像資料,其中一些是對我們很有利的證據。』但是對於申訴的前景,曹國俊也不怎麼看好,『中國足球的這些事情,怎麼能說得清楚呢。』
不過據悉,在研究過程中遼足俱樂部內部也對是否進行申訴有一些分歧,教練組方面堅決要求申訴,但是一些俱樂部官員認為,即使申訴也不一定能扭轉結果。另外,遼足俱樂部在北京立足時間不長,目前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穩定,反正申訴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比賽監督、第四官員的證詞都對遼足不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寧人是最好的做法。
記者唐成選報道上周日,李鐵與蘭柯維奇發生衝突被紅牌罰出場之後,李鐵以及遼足俱樂部都表示要提出向中國足協提出申訴,但是按照中國足協自行制定的紀律處罰辦法規定,李鐵被罰並不具備申訴的條件,因此可以判定,即使遼足俱樂部找到了足夠的證據,中國足協也可以根據這項規定駁回遼足俱樂部的申訴要求。
按照足協處罰辦法的規定,如果李鐵與蘭柯維奇在下場的時候確實有衝突的話,那麼他們就構成暴力犯規,處罰辦法規定:『采取擊、打、踢、踩或者類似方式的,處停賽5場,並處2萬元罰款。』而這在球員處罰條例裡是最重的,而且在處罰李鐵的時候,足協紀律委員會也沒有考慮到從輕處罰這一因素。由此也可以看出足協在處理這件事情上的力度與決心。
受到處罰的球隊或者球員有進一步向主管部門申訴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處罰都有申訴的條件,按照足協處罰管理辦法第32條的規定:除了對延誤比賽、棄賽、罷賽、擅自退出比賽以及對賭博、賄賂等行為作出的處罰之外,其他的任何處罰都不具備申訴的條件。
從過去的一些例子來看,足協的罰單一旦開出之後,球隊或者球員即使申訴也不大可能有改判的希望,因此期望李鐵被從輕發落基本上是不現實的。(記者唐成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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