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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僵局終於被突破
1、胎死腹中的評論稿
摘自1月1日作者日記
今天是元旦,顯然回不了北京了。我決定還是寫篇強有力的評論。這時候僵局已經出現,對打擊這種黑哨腐敗不能手軟。前天,新華社發了篇天津分社記者寫的言論,題目是『足球呼喚良知』。應該說,我對裡面的觀點還是同意的,但是,卻覺得時機不對,太軟。要知道這是《新聞調查》播出同天的稿子,大家普遍會認為這是新華社定了調子。良知是可以呼喚的,但打擊腐敗絕不能手軟。於是,我著手寫了如下稿件。但出於某種原因,這篇稿子沒有發,胎死腹中。
新華社杭州1月1日電
評論:打擊足壇腐敗不能手軟
新華社記者楊明
『黑哨』現象被揭露後引發了中國足壇的大地震,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黑哨是中國足壇腐敗現象之一種,雖然和官場腐敗有所不同,但性質均屬權錢交易,踐踏了公理,強奸了民意,毫無疑問是犯罪行為,必須要嚴厲打擊,絕不能姑息手軟。
在中國足球經過44年的努力首次衝入世界杯決賽圈之際,在北京贏得了主辦2008年奧運會之時,揭露打擊黑哨和各種足壇上存在的腐敗現象,雖然對中國足球,甚至是中國人的形象有負面影響,但從長遠和發展的角度看,這種治本的做法是達到治理足壇腐敗,淨化足壇環境,使中國足球能健康持久發展的必然選擇。姑息和半途而廢纔會導致中國足球和中國的形象真正蒙羞。重拳出擊可以使壞事變好事,像悉尼奧運會前我們嚴厲處置興奮劑使用者和涉嫌者那樣為中國贏得世界性認可。
黑哨和足壇存在的其他腐敗現象已經嚴重到不打不足以平民恨;不治理,中國足球聯賽就可能崩潰;不將犯罪者繩之以法,中國法律就形同虛設的嚴重程度。所以,現在不是討論給受賄裁判如何定罪的時候,也不是消極等待中國足協表明什麼態度和足球俱樂部何時交出更多證據的時候,而是到了司法部門必須要克服障礙和難度,找到切入點,采取果斷態度積極進行立案偵破的時候。
不管出於何種理由和考慮,手中掌握著犯罪證據和見證人卻不主動向司法機關舉報,致使整個事件陷於等待和僵持狀態,這是對罪犯的姑息。即使中國足協無權處罰犯罪,但多年來這種丑陋的『行規』延續到現在纔被揭露,也需要承擔一定程度的管理責任。假如有裁判真的『良心懺悔』,而不是被逼無奈或提前訂下保護性條件,就應該采取進一步行動,積極坦白求得真正的寬大。在這樣一場舉國關注的嚴肅打黑戰役中,任何懷有僥幸和抗拒心理的違法者都只能受到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應該承認,處罰受賄裁判和其他腐敗非法份子並不是足壇反腐敗的終極目的,整治中國足壇和其他領域中的黑暗現象僅靠法律的威懾力遠遠不夠。依法治國的同時,還要以德治國,提高全體公民的道德水准,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通過足壇的反腐敗來促進全國的廉政建設,使全國人民的道德素質普遍提昇,纔能從根本上杜絕腐敗和黑暗現象的發生。一手硬,一手軟,同步進行,不可偏廢,這是治理中國足壇環境不可忽視的一環。
中國足壇的反腐敗是全黨、全國反腐敗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嚴厲打擊就是對人民權利和法律的公然踐踏,造成的危害極深極大。黑哨僅僅是中國足壇腐敗冰山的一角,甲A中也難免存在黑哨,青少年比賽中都存在假球,另外,球員賣球、地下賭博集團操縱比賽的現象也不少,官員腐敗也有耳聞。足壇黑暗最終到底能否徹底揭開,這需要看有關方面打擊的決心和力度。
打擊黑哨的成果不能僅僅以抓出多少違法裁判來衡量。打黑不是終極目的。通過打黑運動給所有隱藏的貪心違法者敲了警鍾;喚醒大眾的法律意識;對我國《刑法》上尚表述不明確的法條予以新的解釋和補充,使類似性質的犯罪者難逃法網;使人們更加重視道德和品行的培養,這些比揪出一些犯罪裁判更有意義。
以德治球需要經過綿長的努力,依法治球則可以見當務之效,嚴打和久治應該同步進行。現在需要強調的是:對少數犯罪分子的姑息就是對大眾的犯罪,違法者必須要繩之以法,否則,法律就喪失了嚴肅性和公正性。
在百喚不醒受賄裁判良知的情況下,我們需要等待嗎?等待就是縱容犯罪!
我給董華打電話,還是問他什麼時候能公開發閻世鐸的稿子,董華說還是等過了元旦放假再說。從他的語氣裡我發現他對我發的公開稿沒有意見,從我們嘴裡透露點足協的態度看來他是默許了。
寫完評論,方益波來找我,問我想不想去轉一轉。我說我挺想去靈隱寺,從來沒有去過。他說他對佛教有些研究,並開玩笑地對我說:『我看你面相可以發現你有宗教訴求。』這話看怎麼說,我對佛教很感興趣。
靈隱寺的香火很盛,門口不少號稱導游的農民動員游客請香,一請就是180元,說什麼要拜就全拜之類的,弄得我很反感。我們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快步走了幾個地方後,便往回返。
回旅館後,方益波先回家。我開始琢磨怎麼纔能攻下宋衛平這道壁壘,讓他交出證據。必須要向他攤牌,沒有時間再拖延。他不交證據就是怕自己會蹲牢房。裁判因受賄可能被判20年,他行賄也可能會坐牢多年。他肯定有顧慮,不交證據就是出於自保,我堅信這是他聲稱要保護裁判的真正原因。
怎麼纔能讓他把證據給我們呢?我決定對他進行正面突襲,而且不留餘地,給還是不給,不給,我們轉身就走,而且告訴他我們會在內參中明確提及這點。
我給方益波打電話,要他今晚再約宋衛平,必須要強攻下這個堡壘,否則,我這次白來一場,我們也沒有完成任務。
其實,取證的壓力沒有人施加給我們,我們又不是司法機關,我們也不是足協,我們只是采訪,反映情況。但我們還是想有所突破。既然宋衛平和陳培德都不信任足協,宋也不想直接把證據線索交給司法機關,那麼,我們作為足協和司法機關之間的一個緩衝地帶,應該是宋衛平最理想的選擇對象。雖然我不懂法律,但我反復強調:『你把證據給我們,這就是最大的主動。』後來纔知道,他不去司法部門交證據材料根本就不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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