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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及其教練員殷鐵生狀告中國足球協會一案終於有了結果。昨天,記者得到消息,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對上述兩案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並將裁定書送達了起訴人。
今年1月7日,長春亞泰俱樂部請求法院判令中國足球協會撤銷作出的足紀字(2001)14號處理決定;中國足球協會賠償因上述處罰而給原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訴訟費由中國足球協會承擔。
法院對上述兩案進行審查後,認為該起訴不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據此,作出上述裁定。在足壇『黑哨』事件陷入僵局後,亞泰俱樂部狀告中國足協一事也歸於沈默。
亞泰總經理張嘉誠則表示還沒有接到明確通知:『我們已做好了准備,如果不受理,我們再往上一級法院送,一定要討個說法。』亞泰狀告足協後,還特意在北京舉行了一個小型研討會,大家的意見不一,但大部分法學專家認為足協有行政訴訟被告的資格。
就在亞泰等待法院答復的同時,足協派員到甲B五個俱樂部檢查整改的結果。雖然各俱樂部都進行了整改,但效果並不明顯,沒有一支俱樂部承認打了『假球』,整改材料中大多為自己辯解,解釋那些『不正常』比賽中種種現象的『合理』。如果各俱樂部沒有打假球,那整改的初衷和意義何在。中國足協如何根據這種整改結果做出『解禁』或其他處理決定。在『打假』戰線上,中國足協與『掃黑』一樣,也陷入了兩難境地。(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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