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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綠城的某一主場比賽中,綠城曾許諾給當值主裁判20萬元,但條件是全取3分;如果打平,一分錢也不給。結果,這場比賽綠城因為一次有爭議的判罰,比賽以平局收場。根據雙方的約定,這位裁判一分錢也沒有拿到。另外,宋衛平還舉了本年度『金哨獎』得主孫葆潔的例子。當時,綠城為了買一個公平,也准備給孫葆潔送錢,結果出人意料的是,孫葆潔沒有收這筆錢。
大概在22輪比賽裡面,綠城加上開始不想做的或不懂的、最後二三場球沒做,到衝A希望破滅的時候,最少2/3的球都按照這個『規矩』給裁判送了錢。
在吉利的比賽中,有兩位曾收到過吉利的『紅包』,他們在吉利的關鍵場次中執法,一位在主場,另一位則在客場。結果,吉利都贏得了勝利。桂生悅表示,根據他的記憶,這兩名『中年裁判』均為國際級,有豐富的甲級聯賽執法經驗。
(綜觀綠城本賽季戰績,從第5輪開始共賽15場,5勝5平5負,得到20分,其中,主場從第5輪到第14輪3勝2平保持不敗,在18輪以前,所有主場只輸過第15輪孫葆潔執法對江蘇舜天一場。第19輪後,綠城從理論上徹底失去衝A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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