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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年前,先生評論某些搖尾乞憐者雲:『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61年後再品,果真精闢入骨。
凡『走狗』者必定都能與資本家掛起鉤來。而且是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唯主子言行俯首聽命爾。唯如此,方可稱其為『走狗』。
『走狗』如此忠心,主人自然心知肚明,時時刻刻護在身後,僅恐因狗的行為不端而辱沒了自己的名聲。只要這時狗還沒被打出門去,成為無人豢養的喪家野狗。
狗畢竟只是條狗。雖然它可能因出入豪門,華衣錦食而養得膘肥體壯。但當有饅頭它不會選窩頭,當有骨頭它不會選饅頭,當一切的一切不再能滿足己之私欲,它必會借主子之名,卻拋開主子之實,私下裡乾些卑鄙齷齪的勾當。此『不忠不孝』、『不知主子是誰』,比之荒郊野狗則更為下賤。它早已忘記其不過僅是奴役之身,卻因一時之貪而敗落主人之譽。最終下場必是被主人家一棍打將出去,與之劃清涇渭界限,惶惶然間成『喪家』之犬。
一個『乏』字則證明凡喪家的都是資本家的走狗,凡資本家的走狗最終命運必是喪家的。且無可例外。
這個時候,對狗有氣,但對其主人卻是不敢打得罵得動得的。能解解躁氣的看來只能是其腳下無關痛癢,做了替罪羊的喪家狗了。
痛打落水狗打的就是這資本家的喪家狗。表面上打的似乎是狗,可誰心裡都明白,打的實際是狗後面的人。
狗不過是引子,打狗僅是個過程,而最終得到的恐怕只能是打狗不成,反惹一身騷。
但某些人還是不信這個邪的,拿狗先開了刀。他們以為狗曾在他家裡『硬搶過』或是『當初心有不甘非自願地扔過』兩個餅子,就能因此要挾一下狗後面的老板。為此甚至不惜與『當家的』脫離了乾系,拋家捨業,對簿公堂。
這些『先行者』實在是太過天真,小兒科地不願承認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官官相護的道理。指桑罵槐的伎倆,你以為資本家不明白?人家大不了宰上它一兩條『喪家的乏走狗』以正視聽罷了。這應該是這些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非要拿雞蛋撞撞石頭看看效果者,所能得到的最好,怕也是最現實的結果了。
面對這一切,資本家是不在乎的。天下乏走狗多的是。也許日後的某一天,今天這些咋呼得歡、滿臉冤屈告狀申訴者,也會成為人家腳下一條披著人皮的『乏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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