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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體育界接連暴出兩個引人關注的官司。先是12月12日籃球運動員馬健訴北京奧神俱樂部和北京東景投資管理公司侵害其姓名權。緊接著第二天,剛退出中國足壇的廣東吉利俱樂部以侵犯名譽權為由,把中國足球協會送上了被告席。南北兩個官司之所以備受關注,因為涉及到『弄虛作假』,涉及到『行賄受賄』,涉及到一直在議論的『司法介入體育』。正如有的人所言,法律一定能約束到體育,行規不能超越法律。
最新事態
籃壇足壇接連出官司
籃球運動員馬健12月12日以姓名權受到侵害為由,一紙訴狀將北京奧神職業籃球俱樂部和北京東景投資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賠人民幣30萬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馬健在起訴書中說,1998年至2000年賽季中,他曾受聘於北京奧神職業籃球俱樂部,並為俱樂部進行職業比賽。但在2000年賽季中,俱樂部以其在比賽中發揮欠佳為由將其除名,停發工資福利,剝奪上場打球權利,此後馬健與俱樂部再無聯系。
有媒體報道說,今年7月11日,馬健在美國洛杉磯同正在那裡選外援的上海東方俱樂部負責人李耀民簽了一份合同,作為長期轉會球員,馬健將在新賽季身披上海東方大鯊魚戰袍參加CBA聯賽。沒想到,10月底,上海東方和北京奧神兩家向籃球運動管理中心上報的、參加新賽季CBA聯賽的球員名單中都有馬健的名字。
此後不久,奧神俱樂部向籃管中心遞交了一份有馬健親筆簽名的《中國籃球協會俱樂部籃球隊運動員服役合同書》。其中甲方為『北京東景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暨北京奧神職業籃球俱樂部』,乙方為馬健,服役合同期限從2001年6月20日到2003年6月20日,合同簽署日期為2001年6月20日。
馬健看到合同非常震驚。他向籃管中心聲明自從離開奧神隊後,就再未返回過奧神,也再未與奧神簽訂過任何合同,所以說根本不可能在2001年的6月20日與奧神簽訂新的『球員合同』。而後,籃管中心公開通報,奧神出具的有馬健親筆簽名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馬健認為,正是這份虛假的合同書,導致了他不能履行與上海東方職業籃球俱樂部新賽季的服役合同,無法得到相應的報酬與福利,從而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兩名被告在合同上虛假、使用他人簽名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故提出30萬元人民幣的索賠。
就在馬健『姓名權』一案在北京法院正式立案的第二天,12月13日,體育界另一個讓人關注的官司——廣州吉利汽車俱樂部訴中國足球協會侵害其名譽權案——被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前,廣州吉利集團剛宣布退出中國足壇。
對於吉利將中國足協告上法庭的舉措,中國足協新聞發言人董華向媒體表示,在未收到法院任何正式材料之前足協不便對此作出回應。有媒體報道說,中國足協內部已將此事斷定為吉利集團的『自我炒作』。
當12月12日致電籃球運動管理中心時得到的答復是,籃管中心的負責人不在北京,這時談馬健訴奧神的事不合適。此後幾天,記者又打電話到奧神俱樂部,電話無人接聽。
名人心眼
法律一定能約束到體育
-馬健:打官司終極目的為打球
『本身誰都不願意去打官司,我是希望調解的,大家好聚好散。我曾主動找籃管中心,主動找奧神俱樂部,但都沒有結果。去年到現在,俱樂部一分錢沒有發給我,不讓我走,球也不讓我打。我要去上海打球,又弄了一個虛假的合同出來。打官司已經是迫不得已了,我就是要爭取自己勞動、打球的權利。』
馬健說他根本沒有簽過俱樂部拿出來的這份合同,不知道怎麼會有這麼一份合同出來。他說自己不是律師,不懂法律,合同怎麼樣,要由司法機關最後認定,他就是要上場打球。他得對球場負責,對工作負責,對家人負責。他認為上海東方與他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不是為了拿著騙來騙去的,最終目的是把事情做好。』
馬健覺得,法律一定能約束到體育,『不可能約束不到』。法律要講實事求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他要做的事就是回去打球,不是去打官司。法律不是最終目的,只是幫助讓他繼續打球的一個方法。
馬健說不應該再拿籃球開玩笑了。事情都是在不斷完善中越來越好的。當問題出來的時候,應該盡快解決。運動員不能發揮他的能量,這是重大的失誤。沒有球員在場上打球就沒有觀眾,沒有觀眾就沒有籃球事業。『我上球場打球,是要把自己的球藝奉獻給球場,如果這個權利都沒有,那對籃球是一種「犯罪」,每個人都應該對籃球負責。』
馬健還是非常感謝籃管中心和奧神讓他打球的,同時讓他學到很多東西。學到了怎麼保護自己,合同不完善的時候怎麼找律師諮詢;知道了自己是如此熱愛著打球,學到了如何更愛籃球事業;失業讓他學到了怎麼對家庭負責。
-吉利俱樂部:歡迎足協起訴他們
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和吉利俱樂部總經理桂生悅稱:『歡迎閻世鐸、張吉龍把我們告上法庭,如果他們敢站出來,就說明中國足球有希望了。如果不應戰,說明他們心虛;如果應戰就講道理,事實就是事實。』
李書福回答媒體提問時說:『那時我們也買裁判,他們也買裁判,大家都被裁判「吃了原告吃被告」。犧牲我一個,清白了中國足球,這個代價值得,該我進監獄就進監獄,不怕!』李書福還說,『現在一個高官貪污幾萬、十幾萬已經重判,而足球裁判你給他多少都從來不嫌多。但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受到制裁。依我看,中國足球需要「足球法庭」、需要「足球警察」。』
吉利集團的常年法律顧問、浙江星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樓韜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此舉是『中國司法實踐的一大突破』,也是對一度出現的『如果吉利告中國足協,法院不會受理』的說法的否定。
樓韜表示,『吉利』打這場官司的目的,是為了證實中國的企業法人的合法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而不受任何人、任何團體的侵害。任何行業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同時,這場訴訟可能會涉及中國足壇的許多內幕,吉利方希望通過本次訴訟使中國的司法介入中國足壇,讓中國足壇從此置於中國法律的監督之下,而不是用『行規』來取代法律。
點撥名人
體育需要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姓肖的研究生是個體育迷,不管籃球還是足球,只要有體育比賽他都會關注媒體的報道。最近馬健、吉利等事因為和法律有關系,他更是格外關心。記者一提起來,他就說『知道,知道』。
他說,中國足協處罰了幾支甲B球隊消極比賽之後,閻主席專程到中國政法大學參加《以法治球》的大型研討會,和法學專家以及學生們展開了一場『足球和法律的關系』的大討論,中央電視臺體育頻道還做了報道。
此次研討會就中國足球近來出現的問題,結合法律相關條例進行了廣泛的研討。法學教授們一致表示,堅決支持各體育協會內部的自身完善和改革,但是針對閻主席提到的『中國足協內部的所謂行規』,他們也指出了行規不能夠超越法律。
中國體育今年的事兒還真不少,隨後,九運會期間『黑裁判』和『興奮劑』的問題成為體育圈兒內外議論的焦點。大家都在思考如何淨化賽場,是依靠法律還是依靠行業自律。有官員公開表示反興奮劑應該立法;媒體說打擊『黑裁判』司法應該介入。其實這些現象早就存在,只不過今年顯得特別突出罷了。法律如何規范體育競賽、體育市場秩序,調節運動員和各俱樂部、體協、體育局的關系,目前看是有空白的,應該早日完善。
他認為行業自律是必要的,如國家體育總局在反興奮劑問題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還是有人明知故犯,所以就有了『查得出來是興奮劑,查不出來是高科技』的說法。一旦反興奮劑立法了,對敢於『以身試法』的人將進行更嚴厲的懲處。
他覺得吉利不管出於哪種目的,是足協說的『炒作自己』也好,還是他們自己聲稱的要『還中國足球一個純淨的環境』也好,他們的勇氣還是值得人佩服的,至少他們把大家一直議論紛紛的假黑交易問題擺到了法律面前。而馬健的官司,也可能觸動運動員、俱樂部、各協會增強法律意識。
他最後舉例說,歐洲的博斯曼案就是靠行規不能解決、而靠法律最終解決問題的典型案例。當年這個案子如颶風一樣席卷了歐洲足壇。1994年,效力於比利時標准列日隊的博斯曼在同列日隊的合同期滿後要求轉會法國敦克爾刻。列日隊要求敦克爾刻拿轉會費來,敦克爾刻付不起,博斯曼轉會不成,又無法上場比賽,於是將歐洲足聯和比利時足協告上法庭,要求給以10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費。在漫長的5年訴訟中,小人物博斯曼認為原有的球員轉會制度和種種限制影響了球員在歐洲流動,這是違反歐盟法律保障的。該審判結果以博斯曼勝訴而撬動了歐洲實行了近百年的轉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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