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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聯賽結束,中國足協和中央電視臺的甲A轉播權的三年合同也到期了。明年開始,甲A聯賽轉播權的銷售又將進行新的一次討價還價。為了對各項目中心的轉播權銷售進行有效管理,國家體育總局還專門成立了轉播權領導小組進行管理。
中央電視臺和中國足協1999年簽訂的為期三年,價值1000萬元的甲A轉播合同也已經到期。明年的甲A轉播,雙方必須進行新的談判。在中國體育報業總社和中體產業的計劃中,以甲A聯賽為龍頭的各項賽事轉播權,應該由他們進行總體收購、包裝、運作。同時,中國足協曾提出,准備把甲級聯賽的電視轉播權進行『打包』銷售,徹底改變以前那種各賽區向電視臺低價,甚至無償轉讓轉播權的做法。中國足協的意見得到了各俱樂部老總的贊成。
但從1994年職業聯賽建立以來,隨著中國足球的職業化進程,電視轉播權的銷售收入在中國足球的總體收入中的比重一直不能佔據應有的重要地位。聯賽轉播權打包銷售,從長遠來看,將提高電視轉播在足球產業化過程中的地位。
對於打包銷售電視轉播權,是否會受到各家電視臺的個別或集體抵制?有關人士認為不會,『和以中央電視臺為首的各家電視臺的合作,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大家已經建立起了良好的關系。這次是我們自己運作電視轉播權的銷售,我們希望轉播權的售價更接近它真實的價值。這點,相信各家電視臺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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