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13日)上午,吉利集團的常年法律顧問向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遞交了廣州吉利汽車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起訴中國足協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起訴狀,成為將中國足協告上法庭的第一人,吉利也成為全國第一家不滿處罰而狀告中國足協的俱樂部。總部在浙江臺州的吉利集團常年法律顧問樓韜律師今天將起訴狀的內容傳真給了新華社記者。
12月11日,當吉利的常年法律顧問樓韜律師出現在廣州舉行的吉利告別足壇新聞發布會上的時候,實際上是吉利向社會各界發出了一個重要的信號。吉利俱樂部在訴狀中稱,2001年10月16日,中國足協向中央電視臺等有關媒體提供了內容嚴重失實的《關於對廣州吉利隊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的新聞材料,中央電視臺在體育新聞中對全國進行了全文播發。10月17日,《廣州日報》、《羊城晚報》、《南方都市報》、《足球》報等廣州媒體均對上述內容失實的新聞材料進行了刊登。同時,全國各地的電視臺、報紙、廣播、網絡等媒體對此內容進行了大量的轉發,迅速傳遍全國。
吉利俱樂部認為,由於中國足協在決定中反映的內容嚴重失實,造成了原告的名譽受到了嚴重侵害。作為新聞材料的提供者,中國足協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訴狀中說,被告在該新聞材料中,對2001年9月29日全國足球甲B聯賽21輪上海中遠匯麗足球隊與原告的比賽情況的陳述存在嚴重失實之處。被告通過對廣州吉利汽車足球俱樂部以及所屬球員、教練、工作人員在該場比賽中的行為作出嚴重失實的描述,制造出『廣州吉利隊因對上海中遠匯麗隊在比賽補時階段的進球對裁判員的判罰表示不滿』『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等嚴重失實的情節,從而達到損害原告名譽及任意對原告進行處罰的目的。
吉利俱樂部認為,由於中國足協在該新聞材料中嚴重的失實描述,並故意將該材料提供給媒體,造成原告在全國球迷乃至全國人民面前,形象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原告方的全體球員、教練以及工作人員精神受到了嚴重傷害。同時,原告作為一個足球俱樂部、一個經濟實體,在經濟上同樣受到了嚴重的損失。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的名譽權侵害。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並在中央電視臺或全國性媒體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
據介紹,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