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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運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競賽部19日下午宣布:11月17日接九運會興奮劑檢測中心實驗室報告,在11月14日進行的興奮劑檢查中,上海女足運動員高宏霞的尿樣呈普?洛爾陽性。
經查:根據國際奧委會、國際足聯有關規定,普?洛爾屬β-阻斷劑(鎮靜類),系限制使用而非禁用藥物,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使用。運動員若因治療原因需要使用時須向有關部門申報。
根據上海市體育代表團提供的病例、醫生診斷等文件,經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高宏霞今年4月因患甲狀腺機能亢進曾住院治療半個月,出院後因病情需要一直在使用醫生開具的治療藥物『心得安』(英文名稱為普?洛爾)。高宏霞在11月14日興奮劑檢查時提交的醫生診斷證書證實了該運動員確實患有甲亢。
經征求有關醫學專家意見,認為該藥物作為此病的輔助治療藥物確需使用。
經調查,高宏霞在賽前未按有關規定向九運會興奮劑檢查部申報病情診斷證明和用藥情況報告。但在11月14日的興奮劑檢查中,高宏霞在填寫檢查記錄單中『最近三天用藥情況』時,提交了病情診斷證明和包括『心得安』的用藥情況報告。
根據上述情況,經研究決定,對高宏霞尿樣檢測含有普?洛爾不作為興奮劑陽性處理,但對上海市體育代表團女子足球隊、隊醫王晨和運動員高宏霞未經申報並獲批准情況下使用限制使用藥物的行為提出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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