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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下午,記者在沈陽醫大一院病房見到正處在手術恢復期的曲樂恆,車禍事件發生後,曲樂恆就住在那間病房,這次回來,醫院方面也給予特別關照,在病房很緊張的情況下仍把那間病房騰出來。房間很小,只有7、8平方米,記者進屋時,曲樂恆正坐在輪椅上吃水果。曲樂恆父母向記者介紹了一些情況,說現在曲樂隊恆得到的救助只是每月從遼足球俱樂部借支11000元,在俱樂部擬定的協議中,曲樂恆每月有3000元補助,但前提是曲家得同意俱樂部的解決方案,曲父說他們不同意,所以沒簽字,也沒領那筆錢。曲父談到了張玉寧的風光和曲樂恆的艱難,剛起話頭,便被曲樂恆打斷:『談那些事兒乾什麼。』曲樂恆向記者詢問去年有關曲家律師敲詐張家索要巨額賠償金的報道時,有些激動,他說他只委托那個律師負責與遼足協商他是否算工傷,當時還特別囑咐他不能介入他本人和張玉寧的糾紛。關於自訴案,曲樂恆說目前仍未得到東陵區法院的通知,也不知道法院是否立案。談及訟訴前景,曲樂恆平靜而堅定地說:『我衝破了很多阻力纔選擇了法律這條路,我會一直走下去,什麼也不怕,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
6日下午,記者到東陵區法院詢問案件進展時,被擋在法院的政治處,沒見到主審法官。政治處一位法官說,這個案件本身倒沒什麼,但因涉及到名人,所以法院很重視,目前正在研究案情,在有定論後准備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宣布是否立案。
6日晚,曲家的辨護律師、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的胡安潮律師對記者說,曲樂恆的自訴材料上交給法院後,法院方面提出沈陽公安方面調查案件的有關材料需要補證,上星期五他已將補充材料送交。他還說,法院雖未立案,但曲樂恆既已提出刑事自訴,就自己查到的資料,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包括嫌疑人和重大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能出國,張玉寧應該算是犯罪嫌疑人,法院不應該批准他出國。他還對張玉寧十強賽期間出國踢球提出了異議:沈陽公安方面11月2日纔撤案,我不知為什麼在此期間張玉寧竟能出國踢球?
另據遼足消息,應英國方面要求,遼足俱樂部已將張玉寧在國家隊比賽的相關資料傳了過去,到昨晚發稿時為止,張玉寧的勞工證仍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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