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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曲樂恆車禍事件似乎已經與時下沈陽火熱的足球氣氛有些格格不入。有消息曾報道說:10月24日,曲樂恆在沈陽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手術取出體內鋼釘的時候,包括張玉寧在內的國家隊正在沈陽五裡河參加大型慶功活動。如今,張玉寧赴英超一事大局已定,而曲樂恆自訴案進展如何至今還未明確。
在曲樂恆向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正式追究張玉寧刑事責任的起訴之後,該法院訴訟
庭庭長林樞於10月24日曾表示:『我們要根據曲樂恆提供的材料,夠立案條件纔能立案。另外,法院審查還有7天時間,所以現在一切都還不好說。』按照法律程序,一個訴訟請求遞交到法院後,首先應該進行一個基本材料的判定和核實,以確定是否應該立案。如今,7天的時間早已經過去。記者昨日從有關方面獲悉,現在法院是否已經立案仍然沒有公布。
律師:張玉寧目前肯定不能出境
曲樂恆的律師前日表示:『根據我國出入境有關法律,張玉寧目前肯定不能出境。』他還解釋說:『我國對出入境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對涉及刑事訴訟案或民事訴訟案尚未了結的公民,不論任何原因都不能出境。』目前,張玉寧正集刑事與民事訴訟案於一身。而在沈陽警方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雖未認定張系酒後駕車,但認定:張玉寧負車禍事故的全部責任,曲樂恆無事故責任。如果曲家退一步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則勝算比較大。以這類民事案進展所需的常規時間來看,張玉寧目前出境的確有問題。
足協:已同意張玉寧赴英踢球
遼寧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程鵬輝近日專門為張玉寧租借一事來到北京向中國足協的有關領導匯報情況。程鵬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足協已經同意張玉寧赴英踢球,並隨時准備為張玉寧出具轉會證明。
至於張玉寧到底何時纔能踏上英超的賽場,程鵬輝說:『這完全取決於對方給張玉寧辦理勞工證的速度,雖然現在不能確定,但估計時間應該很快。』程鵬輝還介紹說,張玉寧在拿到勞工證後,再到足協辦好國際轉會證明,然後就要馬上飛往英國。在那裡,他還要首先接受身體檢查,合格通過後再與英足總簽訂正式的租借合同。與此同時,網上傳出的有關張玉寧成功赴英的保險系數已經高達85%。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英國方面開出的主要條件包括:一是租借半年,二是無需試訓,三是越快越好。據了解,非歐盟球員進入英超的一大障礙是如何纔能得到英國的勞工證,而勞工證至今沒有辦下也是目前影響張玉寧赴英速度的最大的原因。但根據英國法律的有關規定,作為現役國腳的張玉寧將不會受此影響。另據了解,雖然萊切斯特隊現在在英超的地位不盡理想,但如果張玉寧轉會一事成功,那麼他將成為中國登陸英超的第一人。
張玉寧:對於官司只字不提
程鵬輝表示,張玉寧此次租借半年的身價大約就在20萬美元左右,租借期從張玉寧登陸英國起到明年的5月11日英超最後一輪結束為止。張玉寧對於自己出國一事似乎一直處理得十分低調。
而對於與曲樂恆的官司問題,張玉寧表示現在不想提這件事。在前段時間中國足協舉辦的答謝酒會上,當被記者問及他是否見到網上登出的曲樂恆刑事自訴的消息時。張玉寧面無表情地說:『沒看見,不知道。』
另據記者了解,很長時間以來張玉寧在面對曲樂恆的問題上一直比較低調。記者每每問及此處他也多以沈默作答。
曲樂恆:並不是針對張玉寧出國
在曲樂恆向法院提交對張玉寧的刑事自訴後,有人認為,曲樂恆之所以這樣做完全是為了錢。躺在病床上的曲樂恆,對此很氣憤地說:『我這麼做根本沒考慮這些,主要是討回一個公道!』並表示:『如果我這麼做是為了圖錢,那麼在一年前我也這麼做了,難道也是為了圖錢嗎?我過去做的和現在做的都一樣,只是討回公道。』
對於為何要進行刑事自訴?曲樂恆曾向外界透露了兩大理由:第一,依據法律程序,在沒有證人對張玉寧是否酒後駕車進行作證的時候,曲家只得以刑事訴訟的形式起訴張玉寧。所謂刑事自訴,是上訴人自己采集證據的一種方式。
第二,在亞洲十強賽前進行,容易破壞中國足球衝擊世界杯的和諧氣氛。畢竟,張玉寧也是國家隊的替補成員,他選擇在國家隊衝擊成功後進行,將完全變成曲樂恆與張玉寧的個人行為,不會引起球迷和足球界的非議。
昔日隊友就要加盟英超球隊,曲樂恆的語氣依舊平靜。他表示:重新打官司也好,自訴也好,都不是針對張玉寧出國,我只是想要回我應得的東西。
法律專家:如法院不立案,張玉寧仍能出國
曲樂恆的代理律師——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沈陽辦事處的周嘉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起車禍事件中,張玉寧作為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了車禍的發生,並造成了被害人曲樂恆身受重傷、合並雙下肢截癱的嚴重後果。根據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相關規定,張玉寧肯定要對該起車禍事故負全部責任。
同時周嘉慶還表示:『目前,曲樂恆提起新的刑事訴訟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新的證據是不是真的能認定張玉寧為酒後駕車。』
周嘉慶說:『在法庭上,最重要的證據還是物證。當然,人證有時也是不可缺少的,但對於目前曲樂恆的訴訟來說,能夠證明張玉寧酒後駕車的物證是不存在的,而在新的證據裡,曲樂恆也僅僅提出了人證,這種情況,在法院審理中是不能成為決定因素的。也就是說,如果曲樂恆不能提出更多的證據,那麼要證明張玉寧為酒後駕車顯然是非常困難的。』
張玉寧在曲樂恆提起自訴之時到底能否出國踢球?對此記者采訪了法律界的有關專家。專家表示:如果法院受理了曲樂恆的刑事自訴,那麼張玉寧出國踢球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如果法院沒有立案,則不會受到影響。這位專家還指出:『我國法律規定:「刑事自訴的被告人,在訴期間不能離境。」所謂在訴期間,是指法院立案至判決書下達之前的全部時間。而且在法院不是特別了解情況的時候,原告人應該提醒法院被告人可能的去向,這樣法院會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限制被告人離境。』
現在曲樂恆最為關心的大概是法院何時立案,而張玉寧以及遼寧足球俱樂部現在最為關心的或許是勞工證何時能夠拿到。而球迷現在最為關心的恐怕是張玉寧何時出國還有曲樂恆自訴案到底何去何從了。(劉淼、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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