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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正在沈陽醫科大學接受治療的曲樂恆就車禍事件對張玉寧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已經開始對證據進行充分審核以決定是否立案。
據曲樂恆的律師介紹,世界杯十強賽開始前,沈陽市交通警察支隊解除了對張玉寧的取保候審,並告知曲樂恆不再追究張玉寧的刑事責任。之前,在2000年12月29日,沈陽市東陵區檢察院也做出了對張玉寧交通肇事案撤案建議的處理。在公安部門和檢察部門都不予追究張玉寧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按照刑法相關規定,曲樂恆選擇了刑事自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0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曲樂恆提起刑事自訴正是依據此條款。
曲樂恆的律師表示,曲樂恆和張玉寧從來沒有進行過庭外和解。現在已有證人願意出庭作證,案件也有了充分證據,作為案件的代理律師他非常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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