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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足俱樂部在1月3日突然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曲樂恆車禍事件』做出最終決定。決定僅僅負責在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間,每月付給曲樂恆的只是:醫療等費用人民幣1.1萬元+補助費3000元,共1.4萬元。
對此『最終裁決』,曲家感到非常氣憤,表示難以接受。
曲母:豁出老命也拼了
曲樂恆的母親在得知俱樂部的最終決定後表示:這是我們想不到的。和俱樂部幾次談話,都說不是不管,俱樂部還是要管。但是突然間俱樂部發表這個公開聲明,我們確實感到驚奇。從我們本人來講確實感到非常不理解,俱樂部原來還說以後按員工跟曲樂恆簽約,又說治病還支持再治半年。但是突然間按員工簽約也沒有了,只是一年的生活補助費。對於去年欠我們的那些,我們也就不說了。
『我准備過完年再找俱樂部。如果這事情要是這麼發展下去,我作為母親來說,我要豁出老命也要跟它拼到底。』
曲樂恆:我哪點違紀了
正在醫院病床上接受治療的曲樂恆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最近想了好多好多。我對俱樂部還是比較了解的,但是俱樂部說我違紀,那它為什麼不說明哪點違紀了呢?為什麼這一點俱樂部沒有說出來呢?我也不明白到底違紀在什麼地方。這件事不是俱樂部說『非工傷』就是非工傷,從它一方面還沒法確定這件事情。
鍾曉哲:無法定性為『工傷』
原遼足俱樂部總經理鍾曉哲對『最後裁決』作出解釋說:作為這件事本身並沒有涉及到他是否違紀,而是涉及到他是否屬於工傷,俱樂部的律師向有關部門多方諮詢,反復開會研究,因為找不到能夠認定曲樂恆為工傷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因此?從俱樂部的角度無法確認為曲樂恆為工傷。我從始至終確實講,對曲樂恆要負責到底,但是負責到底要有一個標准,按照什麼樣的標准負責到底呢?
在解釋今年每月借支給曲樂恆醫療等相關費用時,鍾曉哲稱:『這個錢至少夠曲樂恆康復一年的費用。借支的做法是因為許多事情沒定下來,並不是叫曲家向張家打官司要錢來還。』
曲父:他們要將孩子置於死地
曲樂恆的父親曲明書表示,在必要的時候他將讓曲樂恆說出一直沒有說過的東西。他說?不願意接受這份決定,也不想承認這份決定。
曲明書在接受采訪時情緒非常激動,他憤怒地拋出一句讓人意想不到的話『這是他們想把曲樂恆置於死地呀!』
曲明書對記者說:『遼足下發的這份文件我根本不能接受,按照當時球隊的規定,在晚上6時到9時是晚飯時間,所以?曲樂恆他們幾個出去吃飯是正常的事情,而且他們是想按時歸隊的,所以不能算是因私外出。再有,這起車禍事件也不能叫作「曲樂恆車禍事件」,肇事者是張玉寧,應該叫「張玉寧車禍事件」。我認為?這份決定並不是俱樂部的意思,而是個別人惱羞成怒之後對我們曲家的報復!』
下一步曲明書准備采取兩種辦法來向遼足俱樂部討說法,首先他不想打擾新任的總經理程鵬輝,還要繼續找鍾曉哲,如果不行再找程鵬輝,程要是不管就去找曹國俊;再有就是找曲樂恆商量,如果他認為俱樂部的決定影響到他治療了,『那我就讓他說出一些他沒有說過的東西。』 (曉揚 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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