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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足協開出甲B五隊罰單後,有讀者給本報打電話,支持中國足協重拳打擊足球場上的不正之風,對處罰中的幾個條款也提出了疑問。現一一作答。
1、中國足協處罰的上場隊員中,是否包括替補上場的隊員?
答:處罰決定第2、3條很明確,處罰范圍包括『三場比賽中上場的國內球員』,當然包括替補上場的隊員。從被處罰的相關比賽看,國內球員上場最多的是四川綿陽隊,共有13人;被處罰隊員最少的是江蘇舜天隊,有8人受罰。
2、已經被浙江綠城俱樂部開除的5名隊員適用於本處罰嗎?他們還有沒有上場踢球的機會?
答:當然適用,他們都屬於上場比賽的隊員。中國足協的態度是,尊重俱樂部的處罰。如果按照中國足協的處罰,這幾名隊員在禁賽期滿後,可以有資格上場比賽或有資格轉會,但如果俱樂部不解除對5人的處罰,足協依然尊重俱樂部對球員的處罰。
3、面對可能出現的申訴,或者有人聲稱要揭『黑幕』,中國足協會如何面對?
答:記者通過采訪中國足協的一位官員了解到,處罰前後,確實有一些說情者,一些地方的政府要員甚至出面說情,但足協依然堅持這樣的處罰,為了中國足球能夠建立良好的環境,必須這樣處罰,並希望當地政府做好俱樂部、球隊和球迷的工作。
至於揭『黑幕』,中國足協持歡迎態度,在這次的處罰決定中表達得也很明確,『對被處罰的運動員和教練員保留進一步調查處理的權利』。同時足協也表態,如果『拔出蘿卜帶出泥』,這些『泥』無論是誰,同樣會被處罰的,包括足協內部的工作人員。 (郝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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