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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國腳布西亞尼斯(Boutsianis)周一被法庭判決偷竊罪名成立,罰款1萬美元,原因是1998年的一次持槍搶劫中國餐館案後他曾負責駕車逃跑。
上周29歲的布西亞尼斯剛剛入選澳大利亞出戰世界杯預選賽的20人名單。
這位前鋒上月在法庭上承認在那次搶劫後逃跑時曾負責駕車。法庭最終認定他偷竊罪名成立,罰款1萬美元。
法庭發言人稱,考慮到布西亞尼斯沒有象另一名被告那樣使用暴力,因此從輕判罰。
法庭也沒有給他留下案底,這樣他仍可以為澳大利亞國家隊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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